25日下午,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根据自治区环保在线监测数据,主要参考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指标,2019年前三季度,全区10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76.56%,比2016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平均达标排放率99.52%。
据介绍,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内蒙古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三低”现象。所谓“三低”,是指负荷率低,达标排放率低,再生水利用率低。三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把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措施不断强化,推动持续加力,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全区已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4300公里,再生水管网1660公里,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00亿元。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6个盟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开展了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根据自治区环保在线监测数据,系统梳理每个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按季度进行通报。坚持一厂一策,组织专家对46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培训指导,从工艺运行、现场管理、节约成本、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在线监测方面,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享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实现对污水处理厂监测与监管的协同联动。制度建设方面,相继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星级创建评定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办法等5项制度,在制度机制上保障了全区污水处理厂规范稳定运行。
据统计,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超过了20%,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景观、城市杂用、工业用水及园林绿化等,促进了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城市节约用水。目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完成了对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共10个盟市整改的现场核实工作,预计今年将完成8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销号任务,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