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12月23日,财政部关税司(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并在政策解读栏目中发布了《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2020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其中涉及部分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调整。对此,本报记者梳理了相关文件和附件表格,并采访相关行业专家进行解读。
在采访中根据专家提示,本报记者查询对比发现,部分汽车零部件暂定税率在2019年即已经实施,此次调整中并未变动。
此外,关于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等个别机动车变速箱关键零部件,本报记者在网站查询以及客服查询中均获悉,目前普通税率为100%,最惠国税率为6%。但在此次公布的2020年暂定税率表中暂定税率均为3%。此外,询问中客服人员表示,当前美、德、法、日均为最惠国,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多种税率在相关商品执行中同时出现,一般是根据比较低的税率执行,部分商品会有暂定税,这些税率往往低于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因而出现时一般执行暂定税率。
部分汽车零部件关税2020年下调
据相关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为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铌铁、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吴松泉向媒体记者介绍,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是机动车自动变速箱关键零部件。目前,这两种零部件主要依靠进口,是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短板,国内产品很难满足市场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本报记者介绍,从文件上来看,850余项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不一定都是今年新调整的,暂定税率往往是一年一变,是临时性的单边措施,有些商品可能去年就实行了暂定税率,而最惠国税率一般是不变的,因而如果计算目录中的详细商品具体税率调整多少,需要具体对比此前各个税目适用税率的具体情况,另外也有可能部分商品是此次新增进入暂定税目录。
对于文件中“新增或降低”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等字句的理解,施正文称,“降低”是指降低了去年已实行的暂定税率,“新增”则指新增相关商品到暂定税率目录中。不过施正文表示,是否850余项实行暂定税率的相关商品税率都降低了,需要逐一具体进行前后对比。对于此前不在暂定税目录,但此次被列进暂定税目录的,施正文则表示相关税率“肯定是降低了”。
本报记者进一步梳理含有859项商品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发现,其中小轿车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小轿车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届时的暂定税率均为3%。
此外,本报记者在中国政府网官网上查询发现,我国2019年1月1日起亦对706项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在2019年度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的相关商品信息并未出现。
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进出口商品税率查询一栏,本报记者输入小轿车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的税号,显示进口普通税率均为100%,进口最惠国税率均为6%。本报记者拨打全国海关统一服务热线,核实中被告知相关税号的普通税率确实为100%,进口最惠国税率确实为6%。
据此,对比当前进口普通税率和2020年实行的暂定税率,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的税率从100%降低至3%,降幅达97%;对比当前最惠国税率与2020年实行的暂定税率,相关降幅则为3%。
值得注意的是,本报记者梳理2020年度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发现,涵盖在目录中涉及“汽车”关键词的商品有5个,包含汽车生产线电阻焊接机器人、汽车生产线激光焊接机器人、起重55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用底盘、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由制动器电子控制单元、踏板行程模拟器、制动执行器等组成)等,此外还有涉及“车”关键词和含“发动机”等相关关键词的相关零部件。
在2019年《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本报记者查询“汽车”关键词发现有6个相关商品,其中亦有汽车生产线电阻焊接机器人、汽车生产线激光焊接机器人、起重55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用底盘、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由制动器电子控制单元、踏板行程模拟器、制动执行器等组成)等零部件。
本报记者对比上述中4项零部件暂用税率,发现其2019年度与2020年度暂行税率均一致。
专家: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吴松泉认为,降低部分机动车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关税,有利于增加进口,降低自动变速箱整机成本,暂定税率是自主性、暂时性的关税优惠,未来将根据国内产业的供给情况适时调整。“实施暂定税率,也发出了明确信号,国家将采取包括关税在内的各种手段来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对于相关汽车零部件降低暂定关税的情况,施正文认为此举是扩大对相关商品的进口,可能部分零部件国内自主制造能力目前仍比较缺乏,自主创新亦需要时间,降低关税可以降低进口成本,从而降低使用相关零部件组装整车的价格成本,提升整车的竞争力。
但施正文还认为,进口往往也会对生产自主零部件的国内企业造成冲击,关税的存在会对这类企业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平衡”利弊。当前在车市下行的大环境下,适当放开一部分零部件进口是可以的,但不能完全放开,而涉及具体进口商品目录的确定,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充分的市场调研,发挥各方力量和智慧,防止拍脑袋简单化,以精准确定给予进口优惠的商品,并做好风险预测和防范措施。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这“当然是好事”,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从此前过于追求速度的“超常规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贾绍华表示,以汽车行业为例,在当前汽车市场竞争愈加激烈,部分汽配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库存积压的背景下,适度进口一些高科技汽配产品,不仅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别是此次汽配商品进口关税率的降低,相应降低了产品成本,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于促进汽车产业度过“阵痛期”,加快产品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