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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落实建筑业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0-01-10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全省建筑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建筑业重点工作,着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新型组织方式变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预计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将超过1.2万亿元。现就2019年我省建筑业重点工作有关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一是政策标准进一步完善。会同省发改委制定政策措施在城市桥梁工程领域推广使用钢结构。组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绿色建造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示范应用重大专项以及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全年共发布装配式建筑相关规程4本、图集2本、省级工法22项,为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生产基地基本全覆盖。全省建成投产18家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基地,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89万立方米,基本实现PC生产基地全省全覆盖。公布25家钢结构生产基地,年设计生产能力达169万吨,保障了装配式建筑市场需求。三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全年全省共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投资工程包105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全年新开工PC工程项目118个,总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其中,福州44个项目共252万平方米,泉州45个项目共151万平方米,漳州11个项目共9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工程项目600个,总建筑面积789万平方米。四是队伍实力逐步提升。各地举办多场培训和学术讲座,进一步提升装配式队伍实力。全省新成立5家装配式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基地,总数达到9家,全年面向社会培训装配式建筑工人800多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我省参加第二届全国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第三名并被评为“优胜单位”。五是公众认知度逐步提高。组织在石狮龙湖春江郦城和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福州滨海新城沙尾路(漳江路-万新路)及接线道路工程等三个项目开展全省装配式建筑现场观摩。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地相继举办现场观摩会,参加观摩人数累计超过9000人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

(二)探索实践新型组织方式。总结工程总承包试点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结算难等问题,出台工程总承包招投标文件,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范本,进一步推动工程总承包推广应用。根据省公共交易行政监督平台数据统计,各地落实324个工程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组织各地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共安排8个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试点,为后续制定政策奠定基础。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规范劳务实名制管理,建立实名制平台,制订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实施计价软件实名制管理。各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查处串通投标案件,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对19个招标项目(福州8个,三明、莆田各3个,宁德、泉州各2个,厦门1个)的51家参与串通投标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584万元。查处工程建设过程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18起转包、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案件。严肃处理补录业绩弄虚作假行为,对1569项虚假业绩予以撤销,对296家企业和13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利用虚假业绩骗取了资质的107家企业予以撤销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予以限制。组织各地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全省完成列入存疑名单的6.4多万人整改,通报处理不配合个人办理注销业务的8家企业,并依法撤销16人注册许可。

(四)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组织建立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提供计价保障。开展工程造价大数据应用试点,推进市场化计价改革。修订古建筑工程计价规定,调整发布装配式建筑计价定额和新工艺补充定额,发布常用人材机价格信息10.3万条,加强对市场各方主体计价指导和风险管控。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标准,进一步推进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经研究,对上述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的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装配式建筑和市政标化工地观摩承办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平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恒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扬。对积极查处串通投标行为的主管部门,除上半年已通报表扬5家单位外,另对厦门市建设局、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积极清理人员“挂证”的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对省造价总站创新开展造价行业党建共建与诚信自律,创新造价行业诚信建设模式,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问题

(一)装配式建筑在我省仍处于起步阶段,设计、施工单位仍不能适应新型建造方式,设计模数化、标准化没有有效落实,技术标准、产品体系、关键技术集成创新、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存在不足,建造成本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装配式施工能力整体提升不明显,装配式建筑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主动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意愿不高。

(二)推行新型组织方式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工程总承包存在招投标活动不规范、设计施工深入融合不够、超概算、竣工结算周期长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尚不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缺乏配套政策,建设单位使用的积极性不强。

(三)建筑市场秩序仍不尽规范,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互联网+监管”模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积极应对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提质降本增效”上下功夫,务求实效。本着“分区推进,分类实施”原则,先易后难,大力推广预制内外墙板、楼梯板、楼板“三板”,积极在市政道路工程推广预制路缘石、预制检查井等构件,在城市桥梁、大型公共建筑、农村住宅推广钢结构,鼓励框架结构工程项目稳步推广预制竖向受力构件。

(二)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持续推进组织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已出台的工程总承包政策,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积极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着力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建设单位自愿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三)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利益。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加大力度查处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加快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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