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传来消息,烟台市正式印发实施《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烟台”建设的意见》,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安烟台”建设。力争2020年,全市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量稳定在5份/千人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大型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达100%
意见提出,将在全市推广HACCP和ISO22000等认证体系,引导食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到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HACCP和ISO22000认证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建立相应的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配套质量控制措施。到2020年,制定农业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范总数33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
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方面,烟台市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98%。到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控取得较大进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规定,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率持续保持100%。到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20%以上。
实行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全覆盖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一般风险企业推行双随机检查,问题线索企业实行飞行检查,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及高风险大宗食品企业实行体系检查,督促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先进管理体系。到2020年,创建省级食品生产示范基地3个。到2022年,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A级单位1200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均达到100%。
推行食品行业终生禁业制度
在监管方面,烟台市要求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完善“三安”联动和黄渤海“6+1”协作机制,促进稽查办案联动。实行检察机关公益性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生禁业制度,对再犯从重处罚,探索推进“处罚到人”。
烟台市提出,将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加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日常监管履职情况作为政务诚信评价重要内容。
下一步,烟台市将深化党政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每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题,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将1—2项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民生实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政府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部门监管事权清单,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评议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惩。
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今后,烟台市将陆续开展食品安全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等行动, 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到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
严格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试点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电子出证制度。到2020年,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5个以上。到2022年,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90%。
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推行食品销售者承诺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到2020年,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量化分级B级以上和季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
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责任,开展“净网”行动,实行线上线下联动监管。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高协议收运率。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到2022年,市区固定餐饮经营场所协议收运率超过75%,各县(市)建成区收运率达到50%以上;集中消毒餐饮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孙洪安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