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国发〔201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9〕538号)要求,省属煤炭企业提前完成了2020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目标任务,将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公告,2020年安徽省省属煤矿退出一处煤矿,产能为210万吨/年,关闭时间为2019年12月,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