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年全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将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达标面积将达到80%。
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全市新城区(含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等)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解决城市内涝和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综合治理,避免大拆大建。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贯穿于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各个阶段。
在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方面,城市雨水行泄通道及易发生内涝的路段和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设置海绵城市设施的区域,将配建必要的警示标识、预警系统和应急处理措施。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损毁海绵城市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