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简称《通知》)下发后,在该省氮肥业引起强烈震动。连日来,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氮肥企业纷纷上书河南省有关部门和省政府领导,强烈要求在疫情不确定的情况下,将间歇法固定床气化炉淘汰时间和淘汰单套装置30万吨/年以下合成氨的政策延缓至2022年年底,给氮肥企业“一条生存之路”。
《通知》明确表示,要确保在12月底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共涉及焦炭、化工、建材等行业72家企业。其中,涉及该省支柱氮肥企业——河南省心连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豫北化工有限公司、河南金山化工集团、安阳化学工业集团、鹤壁市宝马化肥厂等6家企业7套正常稳定运行的生产装置,总产能约135万吨/年,职工近万人。依据《通知》要求,河南新乡、鹤壁、安阳等地工信部门已先后下文,要求当地生产企业限期关停相关生产线。
针对这一情况,河南省石化协会和部分重点氮肥企业通过各种途径提出了调整传统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诉求,但收效甚微。
“传统产业不代表是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河南省石化协会常务副会长苏东表示。近年来,河南省重点氮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实现了“三废”达标排放,如心连心集团、金山集团等企业连续多年获得工信部 “行业能效领跑者” 称号,在国内同行业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如果按照《通知》要求,在2020年底前关停上述装置,将导致几百亿元资产的闲置浪费,并减少化肥产能几百万吨,造成河南省严重缺肥局面,直接影响‘三农’经济,不利于国家部署的惠民、富民战略的实施。”苏东说。
河南心连心、河南金山、豫北化工等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产品升级改造或新上项目需要时间,加之今年的疫情影响,企业难以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淘汰任务。如强行关停,将对企业经营运行带来严重影响,并可能由此引发原料中断、债务风险、职工失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对现有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不再执行或延期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
“《通知》制订和出台的程序存在瑕疵,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同时也没有相关职工安置,资本赔偿等保障措施。”河南省石化协会秘书长杨奇申认为,在未征求行业协会意见、未举行专家听证会的情况下,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名单、扩大淘汰关停范围、更改淘汰关停时间表,这一做法不够妥当。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曾向相关部委报告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煤气化炉有关情况时表示,反对“2+26”地区固定床间歇煤气化合成氨装置采取“一刀切”政策。认为用环保提升技术改造是固定床间歇煤气化合成氨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可为行业提供可借鉴的宝贵经验,保护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间歇煤气化合成氨企业产能存续发展。
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多年来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对间歇法固定床气化炉进行改造升级,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关停,会使企业面临人员、土地、资产、债务等诸多难题,希望政府出台人员安置、专项资金、经济补偿等配套政策。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梳理企业反映的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参考周边省份做法,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科学、合理地确定河南省氮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及时间表,一企一策,避免行业大起大落,以确保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和粮食安全。”苏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