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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作前景可期 电规总院发布报告聚焦我国与中东欧地区能源合作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0-09-27

9月24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下称“电规总院”)在京发布《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报告》(下称《报告》),聚焦中国及中东欧地区能源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系统梳理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机遇,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参考建议。据悉,为助力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行业优势对接、推动企业开展务实合作,电规总院每年选取特定区域或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并组织编写“一带一路”能源年度报告,这是2020年首份年度报告。《报告》发布会由电规总院副院长徐小东主持。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七年以来,在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共同努力下,能源领域合作不断拓展深化。中东欧地区连接亚欧大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我国能源行业对外合作的重点区域。近年来,中东欧各国可再生能源持续增长,电力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转型和发展成效显著。中国企业在中东欧区域日益活跃,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呈现提速扩围的态势,未来空间与潜力巨大。

国家能源局监管总监李冶在致辞中指出,自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启动以来,合作领域日益广泛、合作内容持续拓展。在能源领域,双方共同成立了中国-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为加强务实合作搭建了有效平台。双方企业在电网、核电、新能源发电、清洁化煤电等领域,陆续开展一系列务实交流与合作,呈现多点突破、快速推进的良好局面。电规总院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智库,聚焦能源行业发展需求,由其编写的《报告》将为中国-中东欧开展更加富有成效的合作提供有益参考。

中国能建集团副总经理于刚表示,在能源投资方面,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转型进程,风电、光伏领域累计投资额超过40亿欧元;在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方面,中国企业参与多个主力火电站、水电站等建设,参建项目总规模超过200万千瓦。中国能建先后参与波黑斯坦纳里火电站、塞尔维亚潘切沃联合循环电站等重大项目,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获得合作方高度认可。电规总院于今年启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并将中东欧作为第一个重点研究区域,报告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图文并茂、亮点纷呈,有利于双方企业进一步加深合作。

据了解,《报告》分为中东欧能源行业发展情况、中国能源行业发展情况、中国-中东欧能源合作机遇及行动建议等章节。发布现场,由电规总院国际部主任何肇对亮点内容展开解读。

何肇介绍称,近5年,中东欧地区能源进口百分比上升约8个百分点,2019年能源进口超过40%。其中,油气作为主要的一次能源品种,大约80%以上依赖进口。2019年,中东欧地区电力消费总量5707亿千瓦时,电力装机总量整体平稳,2019年达到1.6亿千瓦。电力装机结构持续优化,煤电和水电是主要电源组成,两者占到总电源结构的近60%。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中东欧各国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采取向竞价机过渡等多项措施。

在中国,近年来能源消费总量稳步增长,能源生产总量稳中有升。何肇用一组数据说明:2019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48.6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3%;能源生产总量达到39.7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1%。在积极构建清洁低碳的多元能源供给体系的同时,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15.2%,2015-2019年增加了4.9个百分点。

何肇表示,2015-2019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达到5.1%。在电力消费总量平稳增长的大背景下,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及信息化相关产业迅速崛起,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占比逐年增加。同时,电力装机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19年底装机容量约20.1亿千瓦,同比增长5.8%。随着能源转型步伐加快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断提高,新能源、清洁煤电等技术快速发展,电源结构不断优化。

基于双方能源发展现状,中方能源企业在中东欧地区的活跃度日益升高,合作成果逐步显现。大型电力项目的工程建设合作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成为能源投资新的突破点,股权投资及并购等新的合作模式正在浮现,技术交流合作全面开展。《报告》预测,在转型情景下,中东欧地区能源转型潜力释放、能效持续提升,到2030年能源需求总量接近3.5亿吨标油,较2019年增长超过7%。

“随着以风、光、生物质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结合中东欧各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进行预测,2030年中东欧地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将提升到25%以上。同时,煤炭需求持续下降,2025年后石油消费逐渐下降,天然气需求比重平稳增长。”何肇表示,由于部分中东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仍显著低于欧盟2030年目标,能源转型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以此预判,其可再生能源需求总量将超过7600万吨标油,较2019年增加约80%,由此成为近期发展重点。中国在风电和光伏领域具有先进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可与中东欧国家在风电和光伏项目投资、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领域进行合作。

除了新能源,油气、核电、水电等领域也是关注重点。何肇提出,中国在油气开采和管网建设方面技术领先,可与中东欧国家在油气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核电也是中东欧地区实现能源转型和清洁排放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国具有安全高效的核电发电技术,双方可在核电开发领域开展合作。在水电领域,中东欧地区水电技术可开发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年,预计到2030年新增装机超过600万千瓦,规划和在建的抽水蓄能装机容量464万千瓦,中国可在水电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和设备制造等方面与其开展合作。面对该地区在建立具有较高运行效率和自动化水平的经济型智能电网,并在未来10年伴随一定规模的高压电网建设需求,中国在电网领域的先进技术可为其提供支持。

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报告》还提出一些建议,如推动对话交流活动的机制化;制定能源合作项目指引,为双方企业市场开拓与项目对接提供指引与参考;推进技术标准对接和装备认证互信;打造高质量能源合作示范项目;开展专题联合研究,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能源行业的精准对接;加强人员交流和技术创新合作,就双方共同关注的技术领域开展课题研究、技术孵化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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