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的通知
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度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
为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加强建筑产业工业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按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秦皇岛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若干政策措施》《秦皇岛市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实施方案(2020-2025年)》,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的2021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年度发展目标。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含限价房)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规划、建设。社会投资配建、政府回购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
(二)全市行政区域内单体地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卢龙县3000平方米以上)。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商业开发的居住建筑项目应按照不低于以下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海港区45%以上,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40%以上,卢龙县30%以上、昌黎县、青龙县25%以上。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三)全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厂房、仓储设施原则上全面采用钢结构。
(四)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家。
二、重点工作
(一)有力推动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严格建设标准,落实每个县区都要拿出至少一个地块集中建设装配式建筑的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协调联动,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开展。
(二)扎实推进国家范例城市建设。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任务分解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年度建设发展目标和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安排,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加强产业基地建设。优化产能,引导产能合理布局,不断提高产业基地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引进、联合全国优秀设计、施工、管理、科研单位,打造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产业联盟、企业集团,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产业支撑作用。为引导产业布局,提高产能利用率,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年设计产能小于10万立方米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
(四)不断提高建设水平。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加强设计与生产、施工的有效衔接,提高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装配化装修,推进工程总承包,强化BIM技术的应用,在适宜建筑中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楼梯、预制内墙板、预制楼板,实行住宅成品交房,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的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应按照《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紧紧围绕年度建设任务和市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加强质量监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政府(管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加大政策保障。严格落实《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若干政策措施》《秦皇岛市装配式建筑资金补助细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在项目审查、审批、监管、政策支持等环节严格把关,结合范例城市创建和产业发展落实支持政策,提供政策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装配式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典型案例,将推广装配式建筑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社会认知。通过开展装配式建筑产品、技术、设备展示活动,让公众亲身感受到推广装配式建筑对提升建筑品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意义,为全市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对于不执行装配式相关要求的开发单位,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房地产开发失信企业"黑名单"。对于调整、变更或取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的项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好关口。对于有专业技术要求,地理环境限制,以及特殊使用要求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需经市建筑产业化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