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南平安顺燃气有限公司、南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近期天然气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导致燃气公司经营面临倒挂的情况。为保障我市天然气的正常供应,根据《南平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价〔2018〕9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南平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3元/立方米;
二、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5.3元/立方米,燃气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