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第54、56、57号公告,批准发布《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428-2021)等三项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编写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上述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担任主编单位,内容包括10章及2个附录,含17条强制性条文。该标准以煤化工工程实践经验和相关科研成果为依据,在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技术内容并吸取近年来相关火灾事故教训的基础上,从煤化工产业的发展需求出发,提出了煤储运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煤气化装置、煤直接液化和间接液化装置、甲醇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烯烃分离装置、二甲醚装置、草酸甲酯加氢装置、甲烷化装置、合成氨装置、中间产品及成品储运系统等物质和装置(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从区域规划和总平面布置、建筑、生产装置(单元)工艺及设备、储运设施、管道、消防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做出了较为系统和全面的防火规定。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煤化工工程标准体系空白,使煤化工工程在防火设计、建设施工、消防审核和验收、消防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将为我国煤化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安全技术保障。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由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担任主编单位,在旧版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和《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基础上整合修订而成,内容包括11章及4个附录,含17条强制性条文。新版标准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特别是石化火灾事故)教训,主要在泡沫灭火系统型式及系统组件的选择、系统设计参数、系统动力源设置、系统验收要求等方面做了修订完善,如修改了泡沫液、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产生器等产品与系统组件的选择要求;调整了立式储罐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增加了多种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的设计参数;整合了高倍数和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内容;修改了泡沫喷雾系统的设计要求;修改了泡沫消防水泵的动力源设置要求;增加了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喷雾系统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验收内容及各系统组件的具体验收要求等。新版标准的发布实施解决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及和日常维护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为消防救援队伍利用建(构)筑物固定消防设施遂行灭火救援作战行动提供了更为良好的保障措施,对于提高泡沫灭火系统各类应用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由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担任主编单位,内容包括7章及6个附录,含7条强制性条文。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分为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等类型,包括灭火装置、探测装置、控制装置、水流指示器、模拟末端试水装置以及管网、供水设施等主要组件。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适用场所及条件,明确了系统的设计选型原则、设计方法、设计参数、功能要求等,规范了系统产品的规格、性能参数,并提出了系统调试和验收的具体方法和要求。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体育场馆、展览厅、机场与车站的候车厅、带有大型中庭的商业建筑、厂房等各类应用场所中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提供可靠技术依据,为高大空间建筑场所的初起火灾扑救提供先进有效的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