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7〕15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依据《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区管理办法》(豫建科(2017)36号)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豫建科(2017)31号),经企业自愿申请、市级主管部门推荐、省厅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及现场核查,拟将漯河市和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杭萧钢构(兰考)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分别列入第四批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区和产业基地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告知,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 0371—66069860 66069855。
附件:河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认定名单(第四批)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