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有效投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全年红”,现就统筹加快省重大项目及市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管理
(一)加紧完善项目台账。落实项目清单式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省重大项目入库组织协调,逐一核实项目信息,确保填报准确。对市县重点项目,本着省级统筹调度、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本级重点项目台账,确保项目真实有效,信息准确无误;要规范项目调整程序,增强按计划执行的严肃性,项目清单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对个别因市场、建设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实施的项目,要按程序进行调整,项目调整有关材料和调整结果要及时报备。
(二)加快落实建设条件。积极协调推进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环评、能评、开工许可等各项审批服务,严格落实关于能耗双控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利用制度,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开工建设。
(三)加密项目调度频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级重点项目半月调度要求,对省重大项目依托重大项目管理服务平台,每月19日前填报截至当月上半月开工、投资完成、形象进度等情况,次月4日前更新填报上月全部进展情况。对市县重点项目,由市汇总项目进展数据后,每月5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遇节假日顺延)。
(四)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省重大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对在库的往年度未完工项目同步在平台开展调度,每月及时填报进展情况。项目完工后要按有关要求组织竣工验收,由市发展改革委书面文件申请退库。
二、强化协调服务
(一)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对接,全力配合做好用地、环境容量和用水等手续办理。深化政银企合作,摸准项目融资需求,加大推介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统计部门对接,新开工项目要及时纳统,确保数据准确。
(二)加强项目服务。要主动帮办代办,聚焦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紧盯项目需求,提供订单式、个性化的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
三、强化督促落实
加大督促力度,通过日常调度、不定期现场调研,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弄虚作假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省里将继续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促开工、促进度。注重督促实效,将更多精力放在问题协调解决上,鼓励开展多部门联合调研,避免对同一个项目反复检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联 系 人:尹贻超;联系电话:0531-51783151 。
附件:市县重点项目调度表附件.doc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