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今年以来,由于上游天然气购进价格持续上涨,上涨幅度已达到《宜昌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方案》(宜发改管〔2018〕44号)规定的启动条件。综合考虑燃气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和兼顾非居民用户承受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同时对大用户超定额用气量实行价格浮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标准
1.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联动调整为3.31元/立方米。
2.宜昌中燃公司转供建投葛洲坝燃气公司天然气价格由2.5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
3.为鼓励节约用气,合理使用替代能源,对不可中断大用户(年用气量100万方及以上)需要保供时,超过上年用气量95%的额外部分(按年核算,分月执行)在上述联动价格的基础上实行浮动管理,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20%(含),下浮不限,具体价格由燃气企业根据上游市场价格行情,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用气单位协商确定。
二、联动价格执行时间
宜昌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联动价格,从2022年7月26日零时至2023年7月25日24时止。
三、工作要求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多方积极争取上游气源,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努力消化上游涨价因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按照联动时间节点搞好抄表核算,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联动方案执行稳妥有序,市场总体平稳。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