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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济南市加快推进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 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及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7-28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及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的通知

济建建管字〔2022〕12号

各区县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人发〔2022〕1号)要求,现将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出及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项目除外。

二、加快推进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

2022年9月底前,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线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功能。中标人确定后,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生成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加盖电子签章,并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加快推进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

2022年9月底前,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线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功能。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并由中标人及时上传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招标人和中标人加盖电子签章,完成在线合同签订工作。招标人和中标人对上传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合同文本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在线下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及时将变更合同文本上传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加盖招标人和中标人电子签章,完成在线合同变更工作。

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的同时,中标人应按照《关于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合同订立、合同履约及变更信息公开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1〕83号)相关要求,同步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及变更信息。

四、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

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出、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等过程中需要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证书),需各市场主体在招投标活动前自行办理,并加强CA保管,确保正常使用,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使用互认CA的市场主体无需重复办理。

相关要求

1.自2022年10月10日起,依法必须进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招标的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均应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及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工作。

2.依法必须进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招标的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中标通知书和通过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在线签订的施工合同,由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主动对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取,无需线下上传。

3.济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气、供热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发出及合同在线签订和变更工作是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要改革事项之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办。

4.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

济南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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