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深加工多联产油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结合技术咨询会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神木市锦界工业园区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深加工多联产项目东侧,规划建设2个5000m³柴油组分罐,1个3000m³柴油组分调和储罐,2个5000m³混合二甲苯储罐,建设内容储罐区、配套泵房、管廊以及其他储运设施,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3%。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可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落实各类污水收集、处理、回用措施,并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加强管理,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四)加强噪声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及其它固体废物。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项目建成运营后,你公司应定期对污染源及厂界环境状况进行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整改落实,保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内部建立规范的环保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