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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江苏省徐州市区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31

徐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953号)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就优化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阶梯气量

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用户,第一阶梯用气量由现行的0-300立方米(含)/年,扩大为0-400立方米(含)/年;第二阶梯用气量由现行的300-600立方米(含)/年扩大为400-1000立方米(含)/年;第三阶梯用气量由现行600立方米以上扩大为1000立方米以上,各阶梯价格保持不变。

二、增加“一户多人口”年用气量。家庭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第一、第二档阶梯气量分别增加100立方米、150立方米。用户可凭户口簿(本)、居住证或所属街道(社区)证明,经天然气经营企业确认后执行。居民阶梯气价其他政策不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执行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起,居民用气量按照调整后的阶梯气量标准执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天然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居民燃气阶梯气量调整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

附表:居民燃气阶梯气价表

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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