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82号)要求,按《安徽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资金提前下达意见的函》相关意见,结合你市上报的非常规天然气预计抽采利用情况,现提前下达你市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1。
上述资金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4Z145110010021”。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局根据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情况,统筹使用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相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确保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数据真实准确和补贴资金安全有效。同时,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安徽省提前下达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明细表.xls
2.2023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5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2】125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