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能源局、工信局,省直有关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省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持续推动产业链整体提质增效,根据《山西省重点产业链及产业链链长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山西省重点产业链2023年工作方案》,我们研究制定了《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0日
山西省光伏产业链2023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各项工作,促进光伏产业链“纵向成链、横向成群”,引领我省光伏产业链实现高质量链式集群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链汇聚,加快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着力强化产业链协作配套,持续推动产业链整体质效提升,全方位推动光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通过政策引导、产业支持、招商引资等方式,强化龙头带动,引进配套企业,打造大中小微企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业态发展新格局。到2023年底,力争省内光伏产业综合产能稳定在20GW以上,产业链“延链”“补链”取得实效。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区域产业集群
加快构建以“硅料-硅片-电池-组件”为主链,辅材和设备等为侧链的产业链生态体系,加快山西中来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工厂项目、晋能年产8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一期4GW项目、日盛达2×1000t/d光伏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引入上游多晶硅、硅棒、硅片等断链、缺链环节先进产能项目,布局光伏玻璃、背板、逆变器、胶膜、银浆、金刚线、边框、支架、设备等配套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立足发展优势打造光伏制造产业园区,培育形成光伏全产业链集群。(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县政府、“链主”“链核”企业等分工负责)
(二)建立完善产业链联盟
推动“链主”企业、国内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完善产业链联盟,支持以产业链为纽带共同拓展市场,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加各类采购,提高整体议价能力。(省能源局牵头,“链主”“链核”“链上”企业分工负责)
(三)组建产业咨询专家组
组建光伏产业链专家咨询组,积极开展调研考察与专家咨询服务,及时掌握国内外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针对产业链发展痛点提出专项政策措施建议,为各链上企业提供产业经济、技术发展决策咨询。(省能源局牵头,“链主”“链核”企业等分工负责)
(四)提升产业项目储备质量
建立完善光伏产业链重点项目储备库,紧密围绕产业链集群基础与延补方向,积极引进逆变器、胶膜、背板、有机硅、银浆、焊带、边框等关键核心配套企业落地,每季度更新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力争促成一批光伏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开工建设。(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牵头,省工信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链主”“链核”等分工负责)
(五)完善产业支持配套政策
在去年风光项目支持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年度方案,突出“延链”“补链”的针对性,同步对已落地产业链项目的扩建续建给予持续支持。(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县政府、各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六)强化已批项目督导建设
为扎实推动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根据我省下达的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计划,认真抓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督导调度。2023年,力争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各项开工前准备工作,持续提升支持光伏产业链发展力度。(省能源局牵头,各市县政府、相关市县能源局,有关企业等分工负责)
(七)实施重点联动招商引资
以重点行业展会、研讨会等为契机,积极招引产业链优质企业,通过推介招商引资重点承载示范园区,联动市县开发区,探索实施“政府+链主+园区”招商发展模式,推动“链主”“链核”企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光伏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2023年,力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形成3个以上的招商项目落地。(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牵头,省工信厅、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链主”“链核”企业等分工负责)
(八)深化本地产业协作配套
充分发挥“链主”“链核”企业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项目和企业招引、技术转让等签约活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微企业整体配套协作提升。2023年,举办4场以上产业链协作配套签约活动,力争形成一批签约项目。(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牵头,“链主”“链核”“链上”企业等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落实“部门分工协作、属地主体责任、重大项目服务、问题解决办理、工作调度督导”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坚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省直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能做好行政审批、要素保障、减税降负、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市场拓展等工作。(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落实支持政策
落实我省已出台的实施市场主体倍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持续提高各环节审批效率。引导链上企业用好社会投资和政府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优惠电价、能耗和环境容量优先配置等政策措施,统筹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光伏产业链汇集。(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三)强化跟踪评估
围绕光伏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部署,积极跟踪光伏产业链推进情况,建立光伏产业链月度问题台账,围绕项目落地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检查落实情况,分析实施效果,在产业链问题直通车机制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问题。(责任部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