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区域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十届区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嘉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嘉政发〔2024〕13号)要求,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二十四条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4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重点围绕“1341”产业和“415X”先进制造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每年组织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47项以上。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创建省级未来工厂(试点)、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灯塔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4家以上,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锅炉设备淘汰更新5台。完成用能设备节能改造250台(套),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60个。持续推动老旧配电设备和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2024年完成改造更新项目3项,后续年度投资增长不低于12%。(区发改局、南湖供电分公司)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逐步更新替代服役超8- 10 年以上的大型仪器,逐步配置藻类检测仪、便携式GCMS等应急监测仪器,完成3个国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和7个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启动1个空气质量监测备用站点建设工作。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站点规范化改造,到 2027年完成废水自动监控站点自动标样核查和自动校准改造37个以上、安装联网涉 VOCs 排放企业产治污设施工况监控设备和更新87家以上。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采用电能、天然气替代等方式更新改造。持续推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2024年淘汰更新机械202台。(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加大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强化供水管网保障能力,2024年底,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3台,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升级、大修)40台以上。2024年底,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2台,到2027年,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达40台以上。2024年底,力争完成10个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项目。到2027年,对于居民有意向,改造有条件的剩余存量小区,积极筹措资金启动改造。(区住建局)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瓶装燃气厂站迁建、新建、改造1个,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3个以上;新建改造(修复)污水管网10公里以上;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8辆以上。加快完善城市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逐步构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平台。推进全市视频监控智能化改造,2024年计划新建和改造视频监控187路。(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
(六)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配合上级推进重点区域公路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公路数字化改造19.5公里、航道数字化改造5公里。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2024年淘汰老旧营运货车70辆,老旧营运货船5艘,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不少于200辆、老旧营运货船11艘。加大公共交通车辆新能源化力度,每年完成电动公交车动力蓄电池更新不少于10辆,到2027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90%。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配合新增内河48标箱及以上集装箱船舶,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配合推进锂电池动力水上客运游船的推广应用,计划2024年新增新能源船舶2艘,到2027年累计新增新能源船舶4艘。加快公路专业应急抢险设备配置更新,到2027年完成应急设备更新2台(套)。(区交通运输局)
(七)加快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5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4个以上。(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八)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实施“午休躺睡”工程和中小学新型学习空间示范创新行动,2024年为全区中小学配备6000套午休装备,提升中小学新型学习空间12个。推动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更新,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区教育体育局)
(九)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实施设施设备更新、景区转型提质、文旅标准提升行动。推进服务导游设施、娱乐游憩设备等景区设备更新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到2027年累计建成智慧旅游景区2家,积极推动我区公共文化场馆设备更新。(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加快医疗装备更新。加快全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及信息化改造,优先更新升级CT、彩超和实验室检测等检查诊断设备,切实提升服务效率,到2027年全区基层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对照二级甲等医院和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标准,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医学影像、放射治疗、手术设备、胸腹腔镜等先进医疗设备设施配备,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区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强化消费品生产及销售企业与各类市场需求的精准接洽,搭建产品推介平台,组织企业开展产品优惠、服务升级多形式促销活动,到2027年,全区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40%,渗透率达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5%。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场,鼓励本地汽车销售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简化报废流程、强化精准宣传、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机动车报废工作的规范有序,到2027年累计报废柴油汽车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家博会等大型活动不少于1场,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综合运用消费补贴、消费券、贷款贴息等多种政策工具,鼓励消费者购置绿色智能家电。(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整合集成装饰、整屋定制、厨卫设备等本地产业资源,全面推广装配化装修,每年累计开展装配化装修试点项目不少于3个。引导家装行业积极参与推动成套家装标准化行动,扩大供需对接渠道,不断优化企业售后服务。支持高端寝具、光伏幕墙、成套电梯等一批本地行业领军品牌,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推广活动,各镇街、村社、小区在场地使用上给予支持。(区住建局、区经信商务局)支持为独居孤寡老年人家庭安装安居守护设备系统,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区民政局、区住建局)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邀请市内外媒体、平台、网红达人开展直播、探店等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线上单品和样板间实景展销活动。(区经信商务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区建成4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3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城镇回收点覆盖率达到100%,线下二手交易市场数量2家,限额以上二手车销售额增长30%。
(十四)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不断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个,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到2025年形成市县全覆盖的回收体系。完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五)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完善二手商品领域信用体系,促进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本地龙头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到2025年,全区二手车经销企业数量突破130家。推进手机、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区经信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六)推进再制造产业培育和梯次利用。大力推进汽车零部件、通讯设备、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强化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工作,推动组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究中心。(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
(十七)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聚焦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等领域,优化低附加值废弃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到2027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1项。(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项以上,发布市级地方标准、“浙江制造”标准8项以上,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10个以上、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8项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双碳认证企业3家以上。
(十八)推动能耗排放标准升级。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积极参与制定碳标签、碳足迹、碳捕获利用等关键标准,实施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统筹优化节能降耗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强化能耗、排放先进标准的实施应用。支持企业(机构)制定“两化”改造标准,推动企业数字化、绿色化改造。(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九)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加强绿色设计和评价标准建设,实施废旧产品回收流通交易标准,引导产品设计和制造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标准实施应用。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完成市建设局确定的相关标准发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
(二十)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标准支撑,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用尼龙波纹管、包塑金属软管等汽车零部件“浙江制造”标准,鼓励参与制修订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等国家标准,促进技术与标准融合迭代。加强家电、家装消费品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制修订家电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和洗衣机部件等“浙江制造”标准。加强装配式装修标准供给。(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
(二十一)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发挥企业标准化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浙江制造”标准,鼓励有关协(学)会、商会等制定实施亟需、实用的管理类、技术类团体标准,快速满足开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梯度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强制性标准实施应用,推动严格执行能耗、能效、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高耗能设备。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锂电池等执行标准的抽检力度,加强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抽查,每年开展企业标准区级抽查15项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综合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区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结合南湖区实际细化配套举措并推进实施。完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平台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定期会商机制,及时交流政策信息、市场动态和行业诉求,提高各领域配套举措落地实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平稳性。坚持上下联动,强化属地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顺畅进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
(二十三)深化政企协同。各领域牵头单位加强精准供需对接,动态更新供给清单和需求清单,鼓励生产企业、平台企业、商贸企业之间加强合作,支持企业广泛开展联合研发、共同营销等合作。定期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优质耐用消费品快速便捷进入本地市场,同时鼓励市场主体以“便捷和实惠”为导向,开展形式丰富的促销活动。开展公开征集和产品评选等活动,遴选一批本地优质产品,大力宣传推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更多“成套化、一站式”服务品牌,提升消费服务深度。(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
(二十四)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央行专项再贷款额度、财政贴息项目,统筹“8+4”政策和各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撬动作用,大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换新。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大宗耐用消费品信贷优惠产品,扩大分期免息、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提供低成本融资服务。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股权出资等方式,积极参与更新换新工作。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开展设备更新核心技术的攻关工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六、建立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群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钱霄栋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徐 刚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 杰 副区长
阿卜杜吉力力·阿卜来提 副区长
吕卫强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存乡 副区长
王国松 副区长
傅政霖 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南湖供电分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长:王 玮 区发改局局长
成员:陈丽燕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建学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徐洪斌 区经信商务局副局长
方 瑜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 斌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海平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陆张雷 区民政局副局长
汪 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旭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丁轶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裘 杰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成员、执法队队长
沈 军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慧梅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葛 松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阮晓琳 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王 志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党组成员
钟 舅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武 威 南湖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
2.设备更新行动专项工作组
组长:王佳贞 区经信商务局贸促会专职副会长
成员:姜建学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段 涛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季旭东 区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丁轶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裘 杰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成员、执法队队长
方项英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慧梅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
钟 舅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商务局。
3.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专项工作组
组长:徐洪斌 区经信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陆张雷 区民政局副局长
汪 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万 庆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商务局。
4.回收循环利用行动专项工作组
组长:姚 伟 区经信商务局党组成员
成员:姜建学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王晓蔚 区科技局副局长
沈李强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钟 屹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洁莹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副局长
张建文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商务局。
5.标准提升行动专项工作组
组长:葛 松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姜建学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姚 伟 区经信商务局党组成员
万 庆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倪卫华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属国有企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