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城镇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GB/T 51098-202X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城镇燃气工程专项规划标准》是对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的全面修订。标准共分10章和5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燃气负荷、燃气气源、燃气厂站及调压设施、燃气管网、调峰及应急储备、运行调度中心及配套设施、城镇燃气系统智能化等。
《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52元/立方米;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为0.11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78元/立方米。
《关于调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港华燃气4.05元/立方米、昆仑燃气3.95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新疆乌鲁木齐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发布
《关于建立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对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设置不同价格联动周期。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在联动周期内,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相比上一周期跌涨12%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上、下限为0.1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相比上一周期跌涨10%及以上,启动价格联动机制。
新疆乌鲁木齐市发布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理顺乌鲁木齐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4年6月13日起执行。内容指出,天然气终端分类销售价格=分类用户当期气源实际采购价格+分类用户配气价格。其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阶梯基础气价)调整为1.50元/立方米。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1.70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5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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