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针对吉林省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日前,由吉林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年)》正式发布。根据规划要求,吉林省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将从2015年的9805万吨下降到9275万吨以内,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15年的69.3%下降到63%以内。
《规划》概括总结了吉林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基础、存在的问题与面临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控制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了保障措施。
“根据吉林省的实际情况,《规划》的制定秉承着‘五个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相结合、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清洁能源发展相结合、能效标准准入和落后产能淘汰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而综合制定的。”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规划》的发布实施,将对我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加快经济转型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规划》提出要通过减量化、清洁化、替代化实现优化存量、主动减量、严控增量。
减量化要停止建设大型煤电机组项目,严格控制背压机组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淘汰现役机组落后产能。以集中供热为主,尽快撤并改造分散供热燃煤小锅炉,提高供热燃煤锅炉效率;替代化要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水电项目建设,大力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稳步推进风电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地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大力发展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积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等替代工程;清洁化要提高清洁煤炭供应,加大洗选煤比例,促进清洁煤炭利用。通过去产能压缩煤炭产能,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为确保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吉林省政府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纳入市(州)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重点加以推进,对未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严格控制高耗煤项目的核准、审批和备案。同时,要求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建立健省、市、县三级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及各地煤炭消费量定期公布制度,跟踪监测分析各地、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对煤炭消费情况的信息进行公开和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