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百零七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潮州市南山园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的议案》。
深圳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能源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燃气)拟设立潮州深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潮州综合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潮州市南山园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潮州天然气项目)。
潮州天然气项目计划总投资为人民币11,030万元,自有资金为总投资的20%,为人民币2,206万元,其中,综合能源公司按82%股权比例认缴出资人民币1,809万元,潮州燃气按18%股权比例认缴出资人民币397万元,其余投资款通过融资解决。
潮州天然气项目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南山工业园区内,已获潮州市发改委的核准(潮发改核准〔2019〕1号)。项目拟建设2×7兆瓦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机组,第一阶段建设一套7兆瓦级燃气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并配备1台15吨/小时的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项目拟并入南山工业园区10千伏低压配电网,对地方电网负荷稳定供应可起到保障作用,亦可作为区域电网应急黑启动电源点。
本项目的投资符合深圳能源集团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产业的战略规划,项目投产后能与潮州深能凤泉湖项目、潮州深能甘露项目、潮州深能环保电厂形成协同管理,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潮州天然气项目存在天然气涨价风险、热用户用热稳定性风险。公司将通过统筹安排,增加自主采购天然气供应量,确保项目天然气的供应量充足与气价稳定;通过合理定位供热价格,增强用户粘性,保证项目运营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