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计划用5亿元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补助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为企业复产复工减负,提振建筑业发展。补助类型分三种,企业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
据介绍,补助的对象主要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Ⅰ至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按要求积极开工复工,对当前全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区内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建筑施工企业购买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等应对疫情增加的各项企业成本支出,以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
补助分“按工程项目补助、按区内建筑业产值补助、补助企业购买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三种类型。其中,按工程项目补助类型,为全区复工复产的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具备施工许可证(或纳入“桂建通”平台监管范围)的工程项目;按区内建筑业产值补助类型,主要对未获得“按工程项目补助”或获得补助不足500万元的区内二级、三级资质骨干建筑施工企业。补助企业名单按资质等级、当季区内建筑业总产值分类排名确定,计划分别补助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各100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