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保障。5月19日,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获悉,为切实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水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江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城乡供水一体化,是指以县域为单位,统一规划、统筹建设,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实现全民覆盖,城乡共享优质供水服务的供水保障模式。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2020年底前,江西各县(市、区)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构建,落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主管部门、实施主体和供水单位,将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纳入县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的愿望基本实现。
记者了解到,江西将紧紧围绕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目标不动摇,切实保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小康社会任务完成。结合“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确保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出台资金筹措方案,启动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争取年内部分工程开工。完成水价水费年度目标,2020年6月底前,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比例达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90%以上。
关于饮用水价格,江西确定城乡供水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农村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建立水价调价机制,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对农村生活用水由政府定价且供水价格低于合理成本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装入户费及基本水价部分,县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