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各异,情况复杂,类型多样,是我国现有省网公司的主要特点。
“全省一张网、统购统销”是浙江省级管网公司的主要特点。在这种经营模式下,省管网公司得到政府授权,特许经营当地天然气管网建设及运营,形成“全省一张网”;此外,省管网公司还负责区域内气源采购、天然气下游市场开发及销售。但是,天然气供应企业不能与下游用户直接交易。
目前,国内20多个省份已经组建了30多家省级管网公司,这些省的管网公司与浙江省的情况不尽相同。浙江省率先公布省网改革方案之后,其他省的管网公司如何改革,也颇受关注。
虽然其他省的管网改革方案和措施尚未出台,但不妨碍先对我国省级管网公司的概况加以了解和分析,进而对我国省网公司未来的改革思路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探讨。
01、职能各异
对于省级管网公司的定义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规范和定义。正因如此,国内20多个省份所组建的30多家省级管网公司,名称不一样(见表1)。大多数省份称管网公司,但有的省份称天然气公司;有的省份称天然气投资、开发或发展公司等,如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此外,功能职责也不一样。大部分管网公司不仅承担管网运输业务,而且与天然气购销业务混合在一起。
笔者从大多数管网公司所承担的职责出发,将省级管网公司定义为:负责本省(市)内跨市域的天然气长输管线投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天然气输送和购销业务的公司。其主要职责包含三项:负责本区域内天然气输送管网的规划、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促进统一的管网架构的形成;作为本区域内天然气开发利用的总买卖方,代表省里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下游城市燃气企业和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对相关天然气利用项目进行投资开发。
虽然各省级管网公司名称不一样,功能职责不尽相同,但成立的初衷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调控本区域内天然气资源,保障区域内天然气供应安全和应急调峰,尤其是对那些能源外购型的省份来说,通过省级管网公司充分利用已到手的资源,调配天然气资源配置。
二是利用“省级管网公司作为对气源有一定选择权的批发商”的有利身份,增强与上游资源供应企业谈判的地位和话语权,统一大量购气。
三是有利于引导区域内管网建设的有序发展,减少重复建设,从而逐步实现区域内天然气供应“同网同价”。
四是看好天然气朝阳产业的特点和发展前景,将其列为重要的投资方向,期待管网公司可以为当地带来税收、利润和就业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利益。
02、情况复杂
当前,国内30多家省级管网公司所管理和经营的天然气管网,气源来源、股东组成和功能定位有所不同。从气源来源看,有的单一,有的具有多个气源(见表2)。
从股东组成看,既有地方政府牵头成立的介于长输管网和城镇配气网之间负责省内天然气输送的省级天然气管网,也有中石油等三大油气资源供应企业牵头控股或参股的跨省主干长输管线的省内支线。例如,中石油在江西、福建管网公司中保持与地方国企同等控制权(50%)、参股广东省管网公司;中石化控股山东省管网公司,参股浙江、江西、湖南等多家省管网公司;中海油参股浙江、广东省管网公司。此外,还有依托于油气田就近消纳而形成的省内气源管网(主要在西南区域)以及下游城市燃气企业投资建立的承担省管网功能的高压管网(如上海、天津等)。
03、四种模式
就具体经营模式而言,有些省级管网公司所在的省份经营模式比较单一,有些省份比较复杂。例如,浙能集团既参与宁波LNG接收站,又主导省管网建设,还取得了省内大部分城市燃气运营的特许权。中石油规划院段兆芳等人,将我国省级管网公司划分为三大类(统购统销型、允许代输型和开放型)。
本文以“上游供气企业能否与下游用户直接交易”“区域管网建设运营是否为特许经营”“区域管网是否为城市燃气企业投资建立或实质上为一体”为标准,将我国现有省级管网公司的经营模式大致划分为四大类:统购统销型、允许代输型、全面开放型和一体型。
“统购统销型”模式。这种模式下,省级管网公司具有两种身份。当面对的客户是城市燃气企业时,扮演的是批发商的角色;当面对的客户是工业等直供用户时,则扮演着零售商的角色。除浙江省外,国内其他地方,如果气源比较单一,政府推行力度不大,实行“统购统销”的模式难度很大。例如,广西天然气管网公司虽然名义上得到自治区政府的“统购统销”授权,但执行起来因政府推动力不强,难以真正实现区域内“一张网”,“统购统销”模式执行力度比较弱。
“允许代输型”模式。与“统购统销”模式相比,这种模式下,省级管网公司相当于增加一个身份:具有一定代输(承运)功能的批发商。例如,广东省一方面赋予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买卖气的权利,省管网公司可以统筹采购并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等终端用户;另一方面,广东省内发电、工业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大用户可选择直接与供气商签订合同,由省管网公司提供代输服务,收取管输费。
“全面开放型”模式。这种模式下,省级管网公司主要体现为一种身份:运输商。例如,江苏省实行全面开放型管网运营模式,天然气从省门站到终端用户产业链环节较少,上游供应商可直接为电厂及化工用户直供。管网投资与建设全面放开。目前,其管网公司主要有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前者主要职能是承担省级天然气长输管网体系的规划、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投资开发天然气利用项目,促进全省天然气行业发展;后者于2018年1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仅承担着输气服务业务,不提供与天然气有关的批发和销售业务。
“一体型”模式。其特点是:省级管网公司是下游城市燃气企业投资建立或所属,实质上与城市配气网是一体的。例如,上海境内高压管网负责从管网主干线直接接气进入城市门站,事实上承担了省级管网功能,运营主体是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从法律主体上说,虽然与城市中低压配气管网运营主体不同,分开独立运行,但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由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燃气(集团)共同投资组建,所以这类管网公司尽管承担省级管网职能,但被视为属于下游城市燃气企业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模式下,省管网公司同时集三种身份于一身:批发商、零售商与运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