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在工程项目建设5大环节中明确具体要求,出台6项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日前,惠州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7月10日前向该局提出意见建议。该细则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要求,细化装配式建筑建造模式、监管方式、奖励落实详细内容,着力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确定项目实施5个阶段建设要求
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新型建造方式,近年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事实上,近年来惠州市正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去年11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印发,明确惠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范围、奖励政策与工作目标,但未对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模式、监管方式、奖励落实等内容作详细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到今年末,惠州市应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0%以上。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该负责人介绍,惠州市住建局拟定《实施细则》,对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
《实施细则》详细明确需要采取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筑类型,避免出现因投资额变更减缓工程建设进度的情况。同时,在项目实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等5个阶段确定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
为提高社会资本参与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实施细则》提出了不计容建筑面积奖励、信用评先支持、预售资金支持、公积金政策支持以及金融和税务政策支持6项奖励措施。6项奖励措施梳理了一套详细、可操作性的办理流程,方便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奖励。
细化全流程监管促进量质齐升
记者了解到,装配式建筑属于全新的建造方式,是降低建筑产业能源消耗、提高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但新的建造方式对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都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同时强化监管,把控装配式建筑质量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上述问题,《实施细则》将从规划管控、设计、施工、验收等全流程细化管理要求,确保装配式建筑安全建设生产。
目前,各地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均由当地政府主导推进。由于装配式建筑是一种全新的建设方式,在带动建筑产业工业化的同时,也提高了建筑的建设成本。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中,不仅要细化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全流程的监管,还需通过实实在在的激励政策刺激社会投资参与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促进惠州市装配式建筑量质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