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固废中心公布的2020年第十批建议批准的限制进口类申请明细表显示,共审核通过了玖龙纸业(河北)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星辉造纸有限公司,共计废纸核定进口总量为5.665万吨。
详情如下:
加工利用单位 | 核定进口量(吨) | 批准口岸 | 备注 |
玖龙纸业(河北)有限公司 | 29750 | 天津港口岸 | |
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 | 6670 | 大连港口岸 | |
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50 | 宁波港口岸 | |
江门星辉造纸有限公司 | 15980 | 新会港口岸 | |
总共合计 | 56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