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科〔2020〕1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九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重庆市住宅部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为推动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促进我市住宅部品标准化、模数化、信息化,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决定将“预制混凝土柱”等部品纳入重庆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高度重视住宅部品的推广应用,加强对部品应用的监督检查,把部品纳入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内容,实行动态监管。住宅部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部品生产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部品质量。建设单位应优先选用认定名录部品,并按要求对部品进行进场复验。
附件:重庆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九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重庆市住宅部品认定名录(第九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