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压降PM2.5浓度,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切实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8月至10月,徐州市将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重点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治理臭氧污染 VOCs治理是关键
VOCs治理是治理臭氧污染的“牛鼻子”,为了扭住这个“牛鼻子”,“百日攻坚”期间,我市将开展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进行VOCs综合治理。
各地将结合“一企一策”、绩效核查评估等工作,对涉VOCs企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尚未实施替代的企业,排出任务单和明细表,督促企业完成替代,确保应替尽替。
各地还将督促辖区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新沂市、邳州市、贾汪区将分别组织专家对邳州、新沂化工产业集聚区和徐州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强化对夏季VOCs豁免企业督查检查,全面推进豁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计电系统安装联网,实施豁免企业动态管理。
同时,我市将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区)综合整治,完成贾汪区家具制造、丰县板材加工和电动车制造、沛县塑编、睢宁家具制造、邳州板材加工和家具制造、铜山区板材加工以及经开区和高新区工业涂装行业等产业集群(集聚区)VOCs集中整治。
降低PM2.5数值 多措并举齐发力
“百日攻坚”期间,为了降低PM2.5数值,我市将严格落实工地扬尘差别化管控措施,加强市区夜间施工审批许可管理。市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还将联合建立惩戒机制,对市区范围各类工地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未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扬尘在线监测监控未能联网并正常使用的工地实施限期整治和信用惩戒,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同时,我市将对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对“散乱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纳入全市“散乱污”企业动态管控名单,关闭取缔类企业立即取缔,提升整治类企业实施停产限期整治,搬迁入园企业给予一定过渡期,限期搬迁。
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还将强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在主要干道开展柴油车排放监督抽测,强化监督抽测,对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辆依法强制维修和强制检验。对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重点场所,按“双随机”模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抽测,督促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并复检。
严格考核问责 强化执法监管
为了保证“百日攻坚”取得实效,我市将加大督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专题巡查等方式,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对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实施空气质量分级预警,空气质量连续两周下滑的,向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发送提醒函;月度空气质量下滑的,对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发送预警函;空气质量连续两个月下滑的,对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实施约谈。
同时,各地、各部门将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工地,取消当年度夏季VOCs错峰生产及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