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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8-13

为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大力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

不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主要产煤地区要科学规划煤炭和煤电、煤化工等下游产业发展,统筹煤炭就地转化与跨区域供应保障,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深入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绿色高效开发水平。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后产能,煤矿数量控制在5000处以内,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6%以上。

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稳妥推进煤电建设,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安全发展先进核电。开展煤电风光储一体化试点。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2.4亿千瓦左右。

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坚持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强渤海湾、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等重点含油气盆地勘探力度。推动东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加快页岩油气、致密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

积极推进能源通道建设

增加铁路煤炭运输。加快浩吉铁路集疏运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浩吉铁路通道能力,力争2020年煤炭运输增加3000万吨以上。加快补强瓦日线集疏运配套能力,力争增加3000万吨以上。利用唐呼、包西、宁西、瓦日线能力,力争实现陕西铁路煤炭运输增加4000万吨以上。推动疆煤运输增加2000万吨以上,有效满足疆内及河西走廊地区合理用煤需求。积极推进京津冀鲁地区公转铁增量,继续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统筹推进电网建设。进一步优化西电东送通道对资源配置的能力,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智能电网高标准建设。2020年完成“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任务。加快电力关键设备、技术和网络的国产化替代,发展新型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

推动油气管道建设。立足“全国一张网”,提升石油天然气管输能力和供应保障水平。加快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建设,优化管输效率,加强区域间、企业间、气源间互供互保。推进重点油品管道建设,保障炼厂原油供应和消费地成品油需求,逐步解决油品资源不平衡和运输瓶颈问题。

稳定进口油气资源供应。加强海外油气资源组织,保障进口资源稳定供应。鼓励油气企业与运输企业加强衔接,保障进口油气运力。

着力增强能源储备能力

持续增强煤炭储备能力。进一步提高存煤能力。在推动2019年新增储备能力任务落实的同时,引导再新增3000万吨左右的储煤能力,推进储煤基地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2020年调峰机组达到最大发电负荷的10%。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做好地下储气库、LNG储罐统筹规划布局,推进储气设施集约、规模建设。各省(区、市)编制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鼓励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通过异地合作、参股合资等方式,共担共享储气设施投资建设成本和收益。

加强能源需求管理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散煤综合治理,严控劣质煤使用,进一步提高原料用煤和发电用煤比例。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完善保供方案和有序用煤预案,切实保障发电取暖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

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到2020年本地区可调用电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20%。深入实施电能替代,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持续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动态调整天然气调峰用户清单,细化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在用气高峰期根据资源供应情况分级启动实施,确保“煤改气”等居民生活用气需求。

建立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加快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建设,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展,逐步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加大成品油打击走私、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节能改造。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不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主要产煤地区要科学规划煤炭和煤电、煤化工等下游产业发展,统筹煤炭就地转化与跨区域供应保障,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深入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绿色高效开发水平。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后产能,煤矿数量控制在5000处以内,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6%以上。

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稳妥推进煤电建设,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发电大力发展,推动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打造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安全发展先进核电。开展煤电风光储一体化试点。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达到2.4亿千瓦左右。

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坚持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强渤海湾、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等重点含油气盆地勘探力度。推动东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加快页岩油气、致密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

积极推进能源通道建设

增加铁路煤炭运输。加快浩吉铁路集疏运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浩吉铁路通道能力,力争2020年煤炭运输增加3000万吨以上。加快补强瓦日线集疏运配套能力,力争增加3000万吨以上。利用唐呼、包西、宁西、瓦日线能力,力争实现陕西铁路煤炭运输增加4000万吨以上。推动疆煤运输增加2000万吨以上,有效满足疆内及河西走廊地区合理用煤需求。积极推进京津冀鲁地区公转铁增量,继续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统筹推进电网建设。进一步优化西电东送通道对资源配置的能力,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智能电网高标准建设。2020年完成“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任务。加快电力关键设备、技术和网络的国产化替代,发展新型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

推动油气管道建设。立足“全国一张网”,提升石油天然气管输能力和供应保障水平。加快天然气管道互联互通重大工程建设,优化管输效率,加强区域间、企业间、气源间互供互保。推进重点油品管道建设,保障炼厂原油供应和消费地成品油需求,逐步解决油品资源不平衡和运输瓶颈问题。

稳定进口油气资源供应。加强海外油气资源组织,保障进口资源稳定供应。鼓励油气企业与运输企业加强衔接,保障进口油气运力。

着力增强能源储备能力

持续增强煤炭储备能力。进一步提高存煤能力。在推动2019年新增储备能力任务落实的同时,引导再新增3000万吨左右的储煤能力,推进储煤基地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2020年调峰机组达到最大发电负荷的10%。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

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做好地下储气库、LNG储罐统筹规划布局,推进储气设施集约、规模建设。各省(区、市)编制发布省级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鼓励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通过异地合作、参股合资等方式,共担共享储气设施投资建设成本和收益。

加强能源需求管理

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散煤综合治理,严控劣质煤使用,进一步提高原料用煤和发电用煤比例。进一步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不断完善保供方案和有序用煤预案,切实保障发电取暖等民生用煤稳定供应。

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到2020年本地区可调用电负荷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20%。深入实施电能替代,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进一步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

持续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动态调整天然气调峰用户清单,细化完善应急保供预案,在用气高峰期根据资源供应情况分级启动实施,确保“煤改气”等居民生活用气需求。

建立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加快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建设,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中心发展,逐步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格局。加大成品油打击走私、偷税漏税等非法行为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节能改造。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提升全民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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