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深化改革开放创,不断增强发展活动动力,发挥好创新第一动力作用,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贵州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促进贵州电力市场可持续发展,强调电价建立“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现行燃煤机组上网基准价确定,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协商确定,第三方不得干预。
贵州的分时段定价机制,是分时段价格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平段交易价格由发用电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基准价;峰段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谷段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下浮最高不超过8%。
电价组成包括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力交易品种有,省内电能量交易(省内双边协商交易和省内集中交易)、周边跨省跨区电能量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电量互保交易、省内发电权交易、电力现货交易和其他交易。
合同电量偏差处理及电费结算按月清算、结账。偏差考核费用纳入贵州电力市场交易资金池,由省级政府管理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并对电费结算流程提出要求,由交易中心出具交易结算依据,市场主体应及时核实确认(1个工作日内有异议通知交易中心),逾期视为无异议。
在规定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如欠费达30日未还,交易中心下达中止交易预通知,预智能后10个工作日内温暖不交清交易手续费的,市场场主体可申请省级政府管理部门授权后中止交易。
2021年贵州电网公司和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将会加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宣传及引导,继续深化电力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