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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石化“一把手”承包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1-03-02

2月20日,巴陵石化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专项行动,印发调整后的《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一把手”承包工作方案》,着力夯实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基础,预防承包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该方案明确,公司领导、直属单位(机构)及机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定点联系47家检维修改制企业、长期承包商,定期参加承包商班组安全活动,深入承包商驻地及施工现场,了解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等情况,帮助承包商解决相关问题,努力培育长期战略合作承包商。

今年,巴陵石化有炼油部环己酮装置脱氢单元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橡胶部老区控制系统隐患治理及控制室集中改造项目、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炼油及配套装置大修、煤化工部及配套装置大修等重点检维修项目,涉及带压堵漏、带压开孔等高风险检维修作业、高风险非常规等作业,以及装置应急抢修等,现场高峰期承包商作业人员最多可达 1000 人以上。

该公司将承包商作为公司重大风险管控,成立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承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5项年度目标:不发生公司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级“一把手”对承包商安全风险承包率 100%;依法合规选择承包商,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承包商关键人员配备到位、项目管理到位,关键人员配置率100%、进场面试率 100%;承包商月度、年度考核执行率 100%。

该方案明确承包方式为,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总承包,负责总体策划、宣传发动和检查、考核;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承包,并对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和总经理负责;计划经营部、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工程建设部、行政事务中心、物资采购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谁的业务谁负责”原则,对业务范围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实施专业承包;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属地范围内承包商安全管理风险实施具体承包。

该方案明确7项承包内容:组织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带头进行领导干部承诺并公示;确保依法合规选择承包商,从严管控承包商队伍和资质准入,负责组织清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识别本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并制定管控措施,定期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掌握属地范围内每天施工的承包商数量以及高风险作业计划,并对承包商施工过程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公司领导每季度、专业部室主要负责人每月、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每月亲自带队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涉及严重、重大违章行为的,按照《关于从严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杜绝严重违章行为的通知》对有关责任人从重问责;实行检维修改制企业、长期承包商定点联系;直属单位(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承包商召开承包商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公司领导及机关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该公司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一把手”承包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解细化任务,有序推进,确保实效。因风险承包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承包商事故的,按“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各级承包人责任;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安全管理重大风险承包及定点联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在公司HSSE委员会上进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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