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晋建科函〔2021〕38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22.52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8.7%。全省建成投产部品部件生产基地18个,其中,大同装配式绿色建筑集成产业基地(园区类)、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企业类)认定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通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累计发布企业、项目、产品等各类信息389条,提升了产业链信息化水平。
(一)各市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各市多措并举,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发展。除大同、晋城2市外,其余各市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太原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30.67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48%,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太原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装配式建筑评分标准,细化参建各方的职责与要求,有力推动了太原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发挥了重点推进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综改区还印发了《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专项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综示发〔2020〕216号),出台了优先保障用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奖补资金等扶持措施。
(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情况
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有序投产运营,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认定三批2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部品部件类9个、施工类8个、设计类4个。各产业基地能够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开展业务,极大地提高了我省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水平,并培养锻炼了一批专业队伍。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等设计类基地积极探索装配式建筑体系研究,开展信息化技术应用,引领装配式建筑产业联动。山西建投远大建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生产类基地为客户提供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维护等全过程服务。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施工类基地不断拓展业务,承揽恒大金碧天下等大规模装配式建筑项目,积累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等立足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打造园区类基地,带动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
(三)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认定三批8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其中混凝土结构2个、钢结构5个、综合管廊1个。其中,晋建·迎曦园1#楼项目采用装配式隐框及支撑钢结构住宅体系,该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构件生产、运维等单位均隶属于山西建投集团,充分发挥了全产业链建造优势。大同市瑞城科技研发中心宿舍楼项目采用钢管束混凝土组合结构体系,其中部分区域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综合应用五恒(恒温、恒湿、恒氧、恒静、恒净)、被动节能、新风热回收等技术,探索了钢结构与超低能耗综合应用体系,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主管部门
目前,各市均不同程度加快了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策执行、项目落地等方面还有待加强。
一是各市均不同程度提出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项目类型,但实施中未执行到位。大同、晋城2市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是除太原市外,其余各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普遍不高,住宅项目相对较少,缺少钢结构住宅、高装配率等高质量装配式建筑项目。
(二)产业基地
一是产能利用率不高,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均建成投产,但部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未能按既定目标完成产能产值,设计产能与实际产能存在较大差距。二是装配式建筑产品多样化不足,构件类型多为叠合板、楼梯、阳台板等。
(三)示范项目
一是山钢·龙城一品项目未按2019年通报要求整改,引发了未按期开工等投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二是示范项目技术创新不够,形成自有知识产权少,成果转化率不高。
三、评估情况
根据《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我厅对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结论附后。撤销山西宏圣可建科技有限公司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山钢·龙城一品项目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认定。山西宏圣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因合作重组,土地、园区等资产入股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山西建投晋东南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其现状不符合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要求。山钢·龙城一品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未按2019年通报要求进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
(一)各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装配式建筑推进力度,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及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加快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同时鼓励培育高质量装配式住宅项目。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能力,对符合装配式建筑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跟踪服务指导,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月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三是要组织参建单位及时总结提炼装配式建筑实施经验,优化工程造价,加大对开发建设单位宣传力度,提高各方主体实施装配式建筑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二)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要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等,加快组织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示范任务。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月22日前报送我厅。
附:1.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结果.doc
2.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评估结果.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