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中国能源行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减污降碳成效显著、惠民利民成果丰硕、国际合作不断拓展。
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9%,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的承诺,实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要求,包括总量指标、发电指标、供热和燃料利用指标、经济性指标、并网运行和消纳指标、考核约束机制指标。中国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成为继煤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光伏利用率达到98%,在全世界属于领先水平。光伏制造的大部分关键设备已实现本土化并逐步推行智能制造。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正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也正是这一系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使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论断深入人心。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历史性地写入宪法。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首次全面阐述了生态文明思想。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四中全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中国能源科技创新突飞猛进,得益于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和各项措施,如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以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需的资金来源,同时开始探索引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以替代上网补贴政策。又如,2015年起发布,通过核定重点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方式,提出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要求。2018年,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清洁能源消纳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发电权等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解决“三北”地区严重的弃风、弃光问题。还进行了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满足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要求,降低可再生能源对政策的依赖度。
在生态文明的指引下,能源科技创新成果得到有效转化,主要表现在扶贫和共建一带一路两方面。《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可再生能源扶贫计划。能源扶贫是指在政府引导下,以能源企业为主的各方合力帮助贫困地区实现脱贫。目前能源扶贫的主要形式包括分布式光伏、水电以及生物质能源等。中国的能源扶贫还体现在改造贫困地区农网,以配合光伏项目和水利扶贫。2018年,中国向贫困地区下达405亿元的农网改造升级投资,用于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能源扶贫不仅可满足贫困家庭自用需求,而且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变了贫困居民以木柴为燃料的状况,不仅可以减少农民砍柴的劳动量,提高农民收入,而且改善了居民厨房卫生面貌,实现退耕还林,也获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通过可持续技术、绿色技术将“绿水青山”转化为GDP的增长。
中国在光伏、风电、水电、热能等领域已与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开展了合作,在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的投资额每年均维持在20亿美元以上。中国参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空间大、前景广,已形成了以境外EPC、境外建厂、境外并购、境外研发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国际开发合作模式。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水电、光伏和风电项目合作为先导。光热等领域项目合作齐头并进的全方位多层次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格局及其示范。2020年上半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能源领域投资仍在持续,总投资额为88.1亿美元,可再生能源占比首次超过化石能源达58.1%,而化石能源占比41.9%。
今后,可再生能源在国内通过科技发展,巩固既有的发展成果,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继续为电力市场化改革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确立技术导向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方向避免同质化“价格战”,降低可再生能源企业补贴依赖度。在国际方面,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及智慧能源、微电网等项目的应用和推广,着力提高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区域中可再生能源市场参与度与市场认可度,扩大与沿线国家的能源科技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