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效能,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工信厅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民爆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在全区民爆行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本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5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排查、治理、建章立制三个阶段,主要排查《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落实情况、杜绝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的执行情况等17项内容。
排查中,各盟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排查组和自查组,共检查企业62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43项,现已整改完成140项,剩余3项限期5月20日前完成整改;对民爆销售企业发现的3项因安全距离不足导致的重大安全隐患,已通过降低储存量的方法排除重大隐患。
为确保排查工作效果,工信厅组织行业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民爆处沈鹏向企业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截止目前,我厅已对乌海市、鄂尔多斯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五个盟市民爆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检查,检查企业8户。通过检查,除立查立改内容外,共提出32条书面隐患整改意见,逐条登记,建立台账,反馈给各盟市,要求各盟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