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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1

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应对外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6月11日,昭通、曲靖等8州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同步在省、市两级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019年11月12日至21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曲靖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2020年3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截至2021年5月底,督察反馈的34个问题完成整改27个,正在整改7个。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现将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主要做法及成效

曲靖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殷切嘱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坚决扛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一)坚持党政同责,迅速部署安排整改。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曲靖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督办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并在“一台一报一网”(曲靖电视台、曲靖日报、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于2020年8月7日报送省人民政府备案。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18次作出批示,市委常委会5次、市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45次研究部署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文件9份。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先后印发了《曲靖市市级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完成时间和验收确认工作的通知》、《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的通知》,健全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了整改调度、督办、提醒、约谈、通报、销号管理等制度。2020年以来市级领导深入现场检查调研26次、检查督办11次,曲靖市市级河长开展巡河、现场督察及工作推进会共84次,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开展现场督办调研抓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检查督办2次,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86次检查督办,对各县(市、区)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实地督查、跟踪问效,有效促进整改落实。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案件2件共问责单位4个、追究责任9人次。

(三)规范验收程序,层层严把整改销号关。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彻底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验收销号的标准和程序,先后印发了《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专项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挂片包案市级领导的通知》、《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自查自验和整改完成认定—上报销号备案报告—第三方机构核查评估—市级组织抽查核实—备案销号”的程序开展销号工作,同时采取市级领导“挂片包案”方式,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共组建10个市级抽查核实组,压实市级包保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属地、市级抽查核实组责任,通过责任单位自检自查、牵头部门核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包保领导核查等多方多层级核查,层层严把整改销号关。

整改进展

截至2021年5月,已完成整改反馈问题27个,未完成但达到序时进度6个(分别为关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生态修复整改力度不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缓慢、陆良西桥工业片区固体废物处置滞后、村镇规划建设控制不严、只有部分焦化企业满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焦化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应于2020年底前整改完成的1个反馈问题逾期整改(关于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未实行无害化处置问题),87件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办结。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大指导督办力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现场督导检查力度,帮助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当前未完成整改7个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优化整改措施,倒排工期,特别要强化逾期整改问题的督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科学、有序、快速推进。三是加快验收销号进度。严格按照《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市级领导“挂片包案”和“完成一项、上报一项、销号一项”方式,及时将已完成整改问题通过责任单位自检自查、牵头部门核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包保领导抽查核实等多方多层级把关后进行备案销号。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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