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
苏建科〔2021〕135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1年度示范申报在过去申报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基地培育。详见 《2021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提交。在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 www.jscst.cn,路径:江苏建设科技网—办事指南—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建筑产业现代化省级示范)。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连同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省属单位申报材料可直接寄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初审和推荐。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汇总后(附件2),正式行文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
(三)评审和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
三、其他
纸质申报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以邮戳为准。联系人:丁惠敏、庄玮,联系电话:025-51868661、025-51868149;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516室。
附件:1. 2021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指南
2.设区市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3. 2021年度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
附件下载-苏建科〔2021〕135号 .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