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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的公示

来源: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13

为进一步规范温州市洞头区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活动,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监管体系,根据《浙江省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浙建〔2020〕10号),洞头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对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特许经营评估,现将《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电话:0577-63387705,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城西路467号,邮编:325700。

附件: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公示稿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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