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委 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1月18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调结构、转功能、提质效为主攻方向,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全面落实“坚持一个遵循、贯彻一条主线、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发展思路,高标准推动产业迭代升级,高水平打造优势产业链,持续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决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推进目标
推动经济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由粗放高碳型向绿色低碳型转变、由分散低效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不断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优三产,到2025年我市传统产业迭代升级取得重大进展,新能源、新材料两大产业基地初具规模,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提速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资源型产业转型发展初见成效,综合实力、内生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生态环境底线思维,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把经济活动限定在资源环境可承受范围内,推动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循环安全发展。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结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间协调发展,推动消费持续恢复,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锻长板、补短板,推动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尊重规律,加快转型。遵循资源型地区阶段性演进发展的经济规律,有效整合各类生产要素,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产业迭代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成效。
1. 全面履行“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和自治区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做好迎接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巩固深化“七治”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全面推进矿区整治,到2025年全市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全面完成采空区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和矿山封闭式皮带、管道、集装箱运输等绿色运输方式,力争到2025年短倒运输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加快发展煤矸石、粉煤灰、化工废渣综合利用产业,推进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达到65%以上。持续加大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到2025年全面完成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工程,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达到国家、自治区要求标准值。
2. 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认真落实《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实施黄河西岸综合治理等项目,2023年年底前完成黄河滩区迁建工作,确保黄河乌海段水质稳定向好。深化农业面源、重金属、塑料污染治理,促进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龙游湾湿地公园、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管理。加强“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从严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实行水资源预算管理,探索水权本地转让、盘活闲置水量和水指标的途径和机制。着力打造深度节水型城市,大力支持节水技术改造,规模化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8%,工业中水回用率提高到9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18%。坚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力争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以上。
3. 全面推进“厚植生态本底”重大民生工作。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精细化管控,强化排放标准刚性约束,确保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工业、能源活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排放量持续下降。全面推行林长制,因地制宜开展国土绿化,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建设,持续做好水土流失治理和荒漠化防治。实施乌海湖周边区域绿化提质改造工程,科学调度海勃湾水利枢纽进行调水冲沙,抓好乌海湖扬尘整治,全力构建库区绿色岸线。做好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用足用好上级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迭代升级
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全力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
4.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认真落实《乌海市2021—2023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计划》,2023年年底前列入淘汰范围的落后产能基本退出。开展“散乱污”污染企业专项整治,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散乱污”污染企业死灰复燃。分类处置产能60万吨/年煤矿,引导退出产能45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逐步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的煤炭洗选企业。加快推进4.3米焦炉产能置换重组、5.5米焦炉产能优化整合,支持鼓励新改扩建焦炉高度达到6.25米及以上。2022年年底前电石30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全部退出。
5. 推动煤炭产业迭代升级。稳住煤炭“基本盘”,保护性开采煤炭资源。实施矿区矿权整合,实现矿区联排、联治,2023年年底全面完成矿权整合重组,到2025年全市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达到80%,露天煤矿采区回采率达到95%以上。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无煤柱开采、井下矸石充填等绿色开采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煤矿全部完成智能化改造,露天煤矿单矿平均产能提高到90万吨/年以上,积极争创自治区5G+智慧矿山示范基地。鼓励大型煤炭上下游企业用户整合重组独立煤炭洗选企业,到2025年力争原煤本地入洗率达到90%以上。
6. 推动焦化产业迭代升级。支持煤焦化工规模化、集群化、产业化发展,实施延链补链育链工程,重点培育以钢铁产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为主的300万吨钢—焦联产集群,以焦化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300万吨焦化—精细化工产业集群,以焦化产业向下游碳材料延伸为主的360万吨焦化—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集群,以焦化产业与新材料产业耦合发展为主的300万吨和500万吨焦化—生物可降解塑料产业集群。推动焦化产业2023年年底前完成重组,能源消费量减少71万吨标准煤,耗水量减少642万立方米,到2025年煤焦化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产业链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7. 推动传统化工产业迭代升级。聚焦安全、绿色、智能、高端方向,严格控制化工上游产业规模,大力发展下游延伸加工产业。推动绿色循环化改造,推广新型反应、新型催化等一批绿色合成技术,支持绿色产品、绿色工艺、污染物减排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生产过程和管理智能化改造升级,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积极丰富传统化工产业链下游产品,利用煤焦油初加工合成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依托氯碱产业优势延伸发展“耗碱、耗氯、耗氢”下游高附加值产品,以苯、乙炔为原料发展高端树脂塑料的中间产品,加快布局一批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高端精细化工项目,构建从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向成品药、制剂延伸的产业链条。
8. 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以扩大新基建领域投资规模为核心,加快改造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以数据应用为重点,推动大数据在智慧矿山、智慧园区、智能工厂等方面的应用。支持企业应用智能设备、数控机床等技术,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推动传统产业生产装备数字化改造,加快智能装备互联互通,形成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控,力争到2025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全覆盖,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60%以上,打造一批“登云标杆企业”。依托我市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优势,建设“乌海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数字化转型诊断机制,为企业提供全业务解决方案,到2025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
9.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业综合用水价格改革,引导农区居民科学合理使用灌溉水。抓好“菜篮子”工程,分阶段稳步推进蔬菜基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设5—8个百亩蔬菜保供基地,逐步提升蔬菜自给率。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实施特色产业提升工程,持续扩大葡萄种植面积,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和深加工示范基地,配套发展葡萄下游产品,打造规模化葡萄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做优“乌海葡萄”品牌。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支持农业科普教育、农事体验、康养基地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片区。
(三)着力建设新能源、新材料基地
围绕调结构、转功能、提质效,高标准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逐步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产业体系。
10. 打造新能源示范基地。抓住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展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和自治区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契机,全力打造风光氢储用一体化的新能源基地。编制新能源发展规划,统筹全市新能源开发利用。坚持以绿电发展为核心,推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实现新能源电力优化配置。支持“光伏+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0万千瓦以上。有序开展抽水蓄能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工程,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建设,到2025年形成10万千瓦储能规模。打造新能源产业链,支持光伏、风机全产业链项目,加快新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产业培育,推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积极创建氢经济示范城市,科学布局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产业,实施重点企业工业副产氢综合利用项目,推动氢气制备及储存等项目建设。扩大氢能源汽车应用场景,配套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全面融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积极探索与周边盟市建立资源协同开发机制,充分利用周边地区土地资源优势和我市电力消纳能力,推动新能源互补开发。
11. 建设新材料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以可降解塑料为主要方向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立足现有基础,构建多种化工耦合发展的新材料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增强产业竞争力。多元化发展高分子材料,鼓励整合电石、乙炔等上游产能,发展1,4-丁二醇、可降解塑料、氨纶等产业链。积极构建碳材料产业链,支持炭素石墨新材料、锂电池和硅碳基复合负极材料、碳纤维等项目,推动新型碳材料一体化发展。延伸有机硅产业链,大力开发高性能有机硅系列产品。壮大光伏材料产业链,合理布局多晶硅、单晶硅、颗粒硅项目,发展下游配套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等配套产业,打造光伏材料产业集群。依托钢铁产业基础,推动特种钢、优质钢、精品钢、合金钢、H型钢等项目建设,支持赛思普清洁冶金项目扩容提质。以海勃湾产业园新材料和装备制造基地为核心,打造零碳工业示范园。
(四)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要求,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载体,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12. 打造区域数字经济高地。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程、网络架构优化提升工程,加强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积极融入国家、自治区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力争将乌海市打造成为区域产业数据资源中心。培育发展智能终端、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智慧能源、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场景拓展,形成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13. 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培育矿山机械、运输机械、能源机械等现代装备制造业,推动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推进重卡零部件资源整合,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和采煤机械、化工机械零部件生产供应等产业,促进向新型电池、新一代电机、电子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延伸,增强产业基础配套能力,建设区域重要的零部件配套供应基地。支持大马力工矿用车、清运车辆等特殊专业运输设备和采煤、洗煤机械制造项目。加快新能源汽车、新型节能环保专用汽车等项目建设,布局装备制造产业园,着力打造特色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五)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和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构筑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竞争力强的服务业产业新体系,推动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14. 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通航产业,在空港物流、临港经济方向聚焦突破,打造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网,着力构建通航全产业链。加快建设现代智慧仓储物流和线上物流服务平台,推进多式联运和甩箱运输发展,完善乌海国际陆港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构建自治区西部大宗商品物流枢纽。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加快中小银行重组改革步伐,拓展各类金融业务,加快形成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抢抓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加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抓住自治区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契机,积极融入呼包鄂乌数字经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加快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生活新服务城市。培育研发设计、营销策划、工程咨询、中介服务、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要素在经济产出中的比重。
15. 持续优化消费供给。优化商业空间布局,加快小吃文化街改造、文旅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购物+美食+休闲”一体化复合型消费链条。鼓励大型商贸企业运用连锁、直销等模式建立流通渠道,加快建设大型工业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积极培育枢纽经济,依托包银高铁,努力建设汇聚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区域节点城市。坚守“房住不炒”底线,规范发展健康有序的房地产经济,高品质建设滨河二期,引导人口向滨河新区集聚,着力打造精品城市。坚持全域全季、差异化高端化发展定位,推动乌海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特色葡萄酒庄、红色旅游、工业旅游等精品景区线路,创建旅游休闲城市和黄河流域旅游目的地城市。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养老保健、文化娱乐等需求潜力大的服务业。
(六)着力加强园区建设和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载体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引导工业园区集中精力抓项目建设、产业发展。
16. 大力推进园区振兴发展。积极引导支持产业关联度高的企业以及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六新”产业入驻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区和千亿级园区样板。围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积极创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做好改造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到2025年年底全市所有产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建设,实现园区服务集成、产业集聚、发展集约。深入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应用,建设智慧园区。支持园区围绕新兴产业、特色主导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技术转移要素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着力扮靓做美园区环境。推动各产业园区二次开发,开展“僵尸企业”清零行动,实现“腾笼换鸟”。
17. 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统筹全市能耗、水耗、用地、排放等指标,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强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适时调整低碳产业园土地出让政策,促进工业用地开发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积极向上争取自治区黄河二期水权指标,做好跨盟市闲置水权指标协议转让工作,用好市外水权指标。推进海南产业园疏干水、中水回用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万亩滩分洪、石大门沟淤地坝提升改造等一批雨洪水蓄积利用工程,充分利用好指标外水资源。加快燃气管网建设,推动包临线—长乌临输气管道之间的互联互通,实现双向气源供气,确保企业用气稳定。严格执行《乌海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强化结构减排,保障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需求。重点解决低碳产业园、海勃湾产业园、海南产业园变电容量不足问题,建成红泥湾、恩和、新西220千伏变电站,改扩建东风变电站,适时启动低碳产业园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强化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对接企业用工需求,依托职业院校做好紧缺型专技队伍培养,全力解决企业高端技术人才匮乏问题。
(七)着力改革创新和开放发展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加强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为依托,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催生发展新动力。
18.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高质量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国企整合重组,推动国企市场化转型和实体化运作。加快剥离国企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引导国有资本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加快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划分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19. 增强科技驱动能力。积极融入“科技兴蒙”行动,完善与发达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系统对接创新资源,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健全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企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协同发展。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加快科技成果“异地孵化、乌海转化”。推动乌海高新区创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探索建设科技大市场,建立人才引进落地绿色通道,充分发挥驻外人才工作站作用,柔性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
20. 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加快国际陆港建设,打造中蒙俄特色贸易区。加强与黄河几字弯经济区各城市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全面融入呼包鄂乌城市群,深化与周边盟市在战略规划、产业协同、要素配置、生态环保、口岸通关等领域的合作,促进传统产业互补、优势产业合作、新兴产业共建。全面落实宁蒙陕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与宁夏、甘肃、陕西等地区的对接和协作。
(八)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建设全过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警防控体系,完善风险化解机制,全面提高安全发展保障能力。
21.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加大力度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严禁违规举债、变相举债行为,2022年年底前市本级和海南区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2025年全市整体退出债务高风险地区,化债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平稳有序处置地方法人银行风险,推动乌海银行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多措并举化解重点企业不良贷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22. 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强化危化品、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四个清零”任务。完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预测预警评估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和物资保障体系,积极推动国家级化工应急救援基地和自治区西部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条件,推动化工园区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产全过程和管理数字化改造升级,引导企业加强大数据、机器人、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智能化监控和预警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聚力改变产业“四多四少”状况,成立“产业链链长制”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领导小组总负责,各产业链链长牵头负责,牵头单位统筹协调,配合单位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强化形势政策研究。各区、各部门要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研究政策,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政策空间”,把政策变成思路,把思路变成规划,把规划变成项目,以优质项目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要坚持把政策导向作为向上争取资金的重要基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方向、把准关键,努力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
(三)抓好招商引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坚决扛起招商引资重大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抓产业,从源头上调优调绿调新产业结构,强化产业链招商,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坚持招商选资严把关口,创新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以企引企等方式,引进一批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切实提升招商引资实效。
(四)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最基础的改革任务,以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优质的生产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向上的人文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一网通办”为导向,深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改革,推进“蒙速办”普及应用,提升办理便捷度。健全完善企业反映问题受理反馈、优化营商环境评议等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约兑现涉企政策和招商引资承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
(五)严格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要对照提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抓好任务落实。要精准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建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调度例会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重大工作任务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地,跟踪分析本意见实施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