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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01-30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推动《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攻坚突破,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高质量建设崂山实验室。全面调研分析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优化实验室建设发展的政策体系,组建高端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围绕国家战略科技任务,持续开展前瞻性、引领性海洋科技攻关,推动崂山实验室高质量入轨运行。(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2.完善实验室体系。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力争2023年全国重点实验室达到25家以上。实施山东省实验室项目,高标准建设10家左右山东省实验室。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模式,启动山东省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3.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字号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落户我省,创建1-2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建设7家左右省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左右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加强创新创业共同体指导督导和绩效评价,提高共同体建设质量,重点打造30个以上共同体。围绕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新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左右,总量达到43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5.强化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积极推进省级基础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引导科技领军企业、科研单位、地方政府等实施好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力争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达到5.8%。(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6.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十强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采用“揭榜制”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企业牵头项目数占比达70%以上,签“军令状”项目占比30%以上,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一批科技成果。在新兴交叉、产业跨界、未来产业领域谋划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开辟产业新赛道。加强企业技术攻关,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3000项左右,新增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3家、80家左右,新增国家、省级“质量标杆”4项、100项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7.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8万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6万家,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8.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元宇宙、生态环保等领域,支持1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建设科技型企业增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撑。实施高端创新资源服务山东计划,优化全省科技合作平台布局。(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9.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全省高校院所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组建技术经纪人服务联盟,入库技术经纪人达到5000人以上。鼓励支持头部技术转移机构会同高校院所和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设实体化技术市场,推动要素流通和成果转化。(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10.培育引进创新人才。创建并高水平建设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授权松绑和监督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用人单位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加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数字产业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人才引育支持力度,扩大配额制实施范围,新集聚培育各领域领军人才790名左右。实施“青年人才创业齐鲁”行动计划、青年人才集聚专项行动,吸引青年人才70万人以上。建设5家左右省科教融合协同育人联合体,共建共享一批科研育人平台、导师队伍等。实施工程硕博士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培养60名左右工程博士、300名左右工程硕士。培育10家以上人才意识强、人才制度完备、人才聚集度高、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人才引领性企业。(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11.精准管控“两高”行业。建成用好“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构建人员监督和平台监测互为支撑、互相印证的监管体系。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开展用能预算管理。(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持续推进技改提级。编制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滚动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万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实施标志性产业链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产业链细分领域,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加大精准跟踪服务力度。深入实施融链固链行动,组织开展50场以上产业链融链固链对接交流活动,推动省内“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卡位入链。高标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市争创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4.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实施大数据产业“繁星”“龙腾”“沃土”“雨露”“焕新”“匠心”六大工程,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省级行业中心及边缘中心试点项目建设,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完善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和运营标准,初步建成“国家级-省级-边缘级”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省级区域中心3个左右、省级行业中心40个左右、边缘中心超过100个,赋能1万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百城牵手万项”行动,定期发布导向目录,举办30场左右数字经济项目推介活动,推动1000个以上数字经济项目落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参与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5.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为主攻方向,加快研发高安全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高性能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系统、自动驾驶、虚拟仿真等关键技术,推动建设济南新能源商用车和青岛新能源乘用车基地,联动发展烟台、日照、淄博、德州、聊城产业集群。纯电动汽车在新销售车辆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公共领域纯电动汽车占有率持续提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6.深化数字赋能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培优工程,新打造省级平台50个以上,着力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成长模式。深入开展“工赋山东”专项行动,布局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载体。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100家左右“工赋山东”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和100家左右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加快发展虚拟现实产业。指导省虚拟现实产业联盟牵头推出一批虚拟现实领域优秀解决方案,打造虚拟现实技术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慧城市等重点行业和特色领域的应用样板。遴选5家以上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落实“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完善园区设施建设,健全边界封闭系统。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确保新建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园区内建设。积极引导园区外企业进区入园。科学推进部分园区扩区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实施软件“四名”工程。支持济南、青岛对标国内先进软件名城,集中优势资源支持软件产业发展,推动“两名城”均列国内城市前十。推动齐鲁软件园等省级软件园区争创中国软件名园,壮大5家左右省级软件名园。聚焦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创适配等关键领域,做强10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突破国产软件市场应用瓶颈,培育推广技术领先的鲁版软件名品100个左右。全省软件业务收入增长1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制定全省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做好领航型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作,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2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1.强化金融助企服务。加强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联系,建立项目投资协作办公室,力争国家大基金实施投资15亿元以上。加大贷款续贷展期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力争为7000余家企业提供转(续)贷1500亿元。实施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融资模式,力争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200亿元、实施供应链融资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单位: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22.建设便捷高效轨道交通网。开工建设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潍坊至宿迁段和青岛连接线,加快推进雄商、津潍、济郑、潍烟、莱荣、济滨等6个在建高铁项目建设,建成济郑、莱荣高铁。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展开,加快推进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6个项目,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三期建设规划11个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3.建设四通八达公路网。加快推进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北环段、东营至青州改扩建等23条高速公路建设,其中,济南至潍坊、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二环线西环段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开工建设庆云至章丘高速公路、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等16个高速公路项目。(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4.完善内河水运网。加快推进京杭运河主航道“三改二”提升工程等,完成小清河复航工程船闸建设,建成沿线4个港口项目,实现小清河全线复航。(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5.建设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推进集装箱、液体散货、大宗干散货等大型深水泊位建设,力争建成青岛港前湾港区自动化码头三期工程、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等项目。支持山东港口继续增加外贸航线,不断完善航线布局,提升枢纽港地位。(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6.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加快推进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新建枣庄机场等项目建设,建成烟台机场二期、临沂机场改扩建工程。(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7.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重点推进国家能源渤中B2、国电投半岛南U1等项目。积极推动中广核烟台招远HG30等首批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试点示范。大力推动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积极争取华能沾化滨海渔光互补、国电投寿光多能互补等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并加快实施。推进中鲁菏泽光伏发电、济宁时代永福渔光互补项目等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建设。适度推进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

28.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扎实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动石岛湾扩建一期、招远核电一期工程具备上报核准条件。加快推动海阳核电900MW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建设。年底全省核电在运在建装机达到82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9.持续优化煤电产业结构。加快国能博兴、华电龙口等“十三五”结转的大型煤电机组建设,开工一批大型超超临界煤电机组。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替代的前提下,加快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分类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持续提升煤电行业清洁低碳水平和电网调峰能力。年内关停退出30万千瓦以下低效煤电机组200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0.有序推动燃气机组建设。加快推动华电青岛、华电章丘、华能泰安、华能烟台等重型燃气机组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动枣庄丰源、华电东营等分布式燃气机组和滨州鲁北等“风光燃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年内在建燃气机组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1.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成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潍坊、泰安二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核准枣庄庄里抽水蓄能电站,深化莱芜船厂、五莲街头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三峡庆云二期、国华齐河等新型储能项目,推动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建设,全面实施新型储能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年底全省建成抽水蓄能4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2.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稳定省内煤炭产量。建成东滩、鲍店等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全省开展智能化建设煤矿达到80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33.促进油气提质增效。加快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建成渤中19-6气田陆上处理终端。加快推进青岛董家口港区、烟台西港区、龙口港区LNG接收站建设,建成龙口南山LNG接收站一期4座储罐。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北干线建设,开工建设烟台港-裕龙岛石化输油管道,建成山东天然气环网东干线、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工程。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2100万吨、5亿立方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34.扩大“绿电入鲁”规模。积极推动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开工。积极推进吉林、甘肃等送端省份新能源配套电源建设,加快山东发展投资长岭风电、山能甘肃白银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省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接纳省外来电达到1250亿千瓦时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5.加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大型水库建设。实施水库水闸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及时安排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推进玉清湖、鹊山等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4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213座水库、75座水闸安全鉴定。加快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新建大型水库建设,完成烟台老岚水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青岛官路、临沂双堠水库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6.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对灌溉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灌排泵站等进行现代化改造,加强计量监测设施与信息化建设,加强灌溉试验与节水技术推广,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供用水管理能力。开工建设聊城位山、德州潘庄等11处大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德州豆腐窝、聊城仲子庙等1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创建和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7.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5平方公里。实施黄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省治理坡耕地面积1万亩以上。实施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平方公里,建设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25条以上。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85.65%。(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8.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规模化应用,深入开展5G“百城万站”“百企千例”行动,支持建设一批5G行业应用联合创新推广中心,打造5G全连接种子工厂50个以上。开展“标识深度行”活动,扩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覆盖,新建成二级节点5个左右。提升济南、青岛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聚集辐射作用,推动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39.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抓好烟台、潍坊等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加快省级试点城市和试点片区建设。制定省级城市体检导则,细化指标体系。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技术指南,规范专项规划编制,加强与现有规划衔接。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面清单和激励清单,加快改造进度,提升改造质量,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98个、69.95万户。(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40.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新版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落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80%以上的设区市、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2000个以上智慧社区。16市全部建成用数据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1.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举办“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促进换新消费、绿色消费,提质发展餐饮、家政等服务消费。继续推进老字号集聚区建设,筹备办好第七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及2023老字号年货节。实施电商“三个十”计划,推进线上消费提质增效。选择5家具有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圈开展智慧化试点。提升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规范化水平,评选10家左右山东省再生资源产业园、5家左右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42.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编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持续深化空天地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系统建设。与16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压实压紧市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季度动态监测,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43.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支持胜利油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实验室建设。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论坛,推动烟台开展智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济南、青岛、淄博三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打造10家生态工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4.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路线图,支持钢铁企业创建绩效A级企业,推进水泥、焦化行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83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验收销号。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稳定消除V类及以下水体,南水北调调水水质稳定达标。扎实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和质控核查,年内完成20914个入海排污口整治。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年底前完成已排查的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并动态清零。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十大行动,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45.加快建设国家公园。争取黄河口国家公园尽快获批设立,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争取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长岛国家公园创建,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46.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开展荒山造林、退化林修复、城乡绿化等,全省完成造林10万亩。组织开展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成森林抚育20万亩。组织实施沂蒙山、沂山、南四湖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0.91万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47.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工作。构建4个主要乔木树种、1个主要湿地类型的碳计量模型参数体系,初步摸清全省海洋碳汇资源本底,提出耕地土壤固碳增汇实现路径。推动地质勘查绿色转型,完成生态地质调查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地热清洁能源调查2处,海底沉积物地球化学调查面积约800平方公里,重要海岛地质调查2处。(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48.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累计建成比例达到80%,在全省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等领域打造一批省级节水标杆单位。实施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70万吨。全省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241.1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13.5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局)

49.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全面推广政策,完善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全省新增绿色建筑1亿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5%以上。发布实施新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能效水平提升至83%。启动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指导试点地区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0.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遴选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新建绿色工厂200家、绿色工业园区1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00家,开发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组织节能诊断服务。在重点领域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1.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等行业,选树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废旧物资综合利用优秀企业。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遴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争取纳入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用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达到8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2.推进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加快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对完成整治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巩固整治成效,对新排查出的城市黑臭水体即知即改、动态清零,通过工艺改造等方式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完成50个县(市、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累计4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3.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活动,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各设区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3%以上,设区市至少建成运行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深入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54.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制定沿黄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力度,适当拓展林带空间,开展生态保护和绿化景观营造,实现道路交通、景观、旅游和生态功能有机融合,打造沿黄“绿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

55.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黄河水量计划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适时发布预警,确保全省引黄用水总量控制在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之内。(牵头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省水利厅)

56.推进一批重点工程。实施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开展险工、控导改建加固及新续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河道整治工程体系。实施黄河下游引黄涵闸改建工程,对涉及沿黄七市的22座引黄涵闸进行拆除重建,改善饮水条件,消除堤防安全险点隐患。(牵头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省水利厅)

57.开展河口重点区域生态补水。开展清水沟、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助力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规范组织开展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牵头单位: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单位: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六、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58.编制实施《山东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规划》。6月底前印发实施,明确重点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及行动计划,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59.实施“沿黄齐鲁粮仓”工程。在沿黄九市产粮大县,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提升农田建设水平,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绿色防控、秸秆还田等绿色高效技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努力打造沿黄“吨粮县”“吨粮镇”。沿黄九市粮食面积稳定在8560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760亿斤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0.实施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工程。围绕粮油、果蔬、畜禽、水产等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启动预制菜“十大品牌”“百强企业”“千优产品”培育行动,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10个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培育一批健康肉示范基地,建成健康肉大市场。支持建设中国(青岛)、中国(潍坊)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61.实施农业种业振兴工程。加快完善“保、育、测、繁、推、管”种业发展支撑体系,破解种源“卡脖子”难题和瓶颈制约,推进现代种业企业能力提升和国家制种大县建设,创新现代种业服务,加快种业成果转化。(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2.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扩大改造提升面积,推进整区域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地力水平,创新管护模式,夯实粮食产能。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400万亩以上,粮食产能提高4亿斤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3.实施盐碱地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支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建设盐碱地农业开发利用示范区、盐碱地智能农机装备产业园,推进耐盐碱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示范,改良盐碱地土壤,加强耐盐碱作物智能农机等技术研发和集成推广,加大盐碱地渔业、畜牧业综合开发利用,提升盐碱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4.实施深远海养殖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深远海养殖平台,全链条推动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渔场建设。新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5个,开展渔业生态资源养护,优化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加强重点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系统保护。(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5.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在沿黄、南四湖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工厂化养殖园区,培育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4-6家,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6.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全省能繁母猪保持在285万头以上。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实施肉牛增量提质和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行动,打造沿黄肉牛肉羊优势产业带,稳步扩大畜产品生产规模,确保肉蛋奶产量持续稳定。打造10个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牵头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67.实施健康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和山东(济南)健康肉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打造全产业链健康肉试验示范基地20个,培育“航母型”全链条健康肉预制菜领军企业10家。(牵头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68.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整县推进项目县达到63个,打造种养结合样板基地90个、国家和省级休闲及生态牧场15家,培育畜牧业绿色低碳典型样板。(牵头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69.实施农业开放发展工程。争取世界粮食减损大会永久落户济南。支持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开展先行先试。组建国际蔬菜标准化产业联盟,创新农业国际交流合作规则机制,建设中日韩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七、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70.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已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成2021年东营、潍坊、威海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市级竣工验收。完成2022年烟台、滨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整治修复滨海湿地25平方千米、岸线18千米,修复海岛5个。(牵头单位:省海洋局)

71.推动海洋平台建设。推动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深海平台建设,争取尽快签署部省市共建协议。落实省部共建任务,加快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建设。(牵头单位:省海洋局)

72.强化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快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要求有序推进“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做好渤中I场址、G场址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用海要素保障服务,加快推进用海手续办理。争取招远核电一期工程等核电项目尽快获得国家用海批复。积极推进青岛港、烟台港等重点项目用海手续办理。(牵头单位:省海洋局)

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73.全力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健全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实施数字机关协同提升工程。深化“双全双百”工程,全面提高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加强“无证明之省”建设,年底前实现使用频率最高的前10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居民码”“企业码”拓展应用,证明材料共享率达到60%。(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4.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观念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完善科学技术奖定向奖励机制,修订《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75.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制定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省属企业“五年千名”博士引进计划,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指导省属企业稳妥实施中长期激励,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完善中小微企业纾困机制,创新政策体系,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创建世界一流企业实施意见,培育30家左右世界一流企业创建单位、100家左右全国一流企业创建单位、300家左右山东一流企业创建单位。启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

76.推进出口提质增效。围绕骨干企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国别搭建市场开拓平台,“一企一策”推动瞪羚、专精特新及制造业单项冠军等高成长型出口潜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一业一策”推动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绿色化工等绿色低碳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引导汽车零配件、工程农业机械、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优势产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2023年,全省机电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7.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制定《山东省推动进口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装备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持续办好日本、韩国、RCEP区域3个进口博览会,助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烟台开发区等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保税混兑等新模式进口,稳步扩大重要资源能源型商品及民生消费品进口。(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8.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制定《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在重点海外仓布局建设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通过“前展后仓”模式深度拓展国际市场。举办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中国(山东)跨境电商交易博览会,搭建跨境电商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争取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16市全覆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79.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制定《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外资〔2022〕1586号)的落实举措。筹办第四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级活动平台和“选择山东”云平台,聚焦绿色低碳、现代海洋、数字产业、高端装备等领域,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瞄准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推介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和人才需求,推动一批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落户山东。制定山东省省级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用好国家“十四五”时期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在鲁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实现全省实际使用外资量稳质升。(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80.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国家、省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等支持政策,确保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发挥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用地、能耗、环保、物流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增资扩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81.融入“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鼓励开展跨国并购和绿地投资,优化配置全球资源要素,加快建设跨国并购回归产业园。举办山东—央企经贸合作对接会,共建“一带一路”新能源绿色低碳项目及重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融合发展。(牵头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82.全面提升上合示范区建设水平。着力“搭平台、创模式、聚产业、强主体”,全面提升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建设水平。加大贸易主体招引培育,推进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积极拓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与上合组织国家贸易额,加快上合特色项目聚集。推动中欧班列扩线增量,提升国际班列运营能力。扎实推进上合组织经贸学院建设,支持举办上合组织产业链供应链论坛等重大活动。(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省能源局)

83.实施山东自贸试验区2.0版。强化主体责任,推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促进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深化创新,培育一批高能级服务平台。拟定全省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专项计划,推动创新成果优先向联动创新区、黄河流动自贸试验区联盟等区域推广。2023年,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任务实施率达到5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绿色低碳领域制度创新成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山东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84.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培育开发区“一号产业”,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新增百亿级(含)以上绿色低碳产业集群3个。制定《关于建设人才引领型开发区的实施意见》,建设人才引领型开发区,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发挥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85.加强与重点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实施《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期行动计划》,加强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支持RCEP山东服务中心功能升级,推广使用“鲁贸通”线上查询平台。增加经核准的出口商认证数量,全面落实RCEP“6小时”通关,积极推进中韩陆海联运整车运输。加大对日韩汽车、造船、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的招商力度,引进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及服务项目。依托青岛中德生态园、济南中欧绿色制造产业园等载体,加强与欧美跨国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高端化工等领域的产业合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参与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贸促会、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九、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86.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济南、青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各市提高创建水平。强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实施文明风尚行动,深化移风易俗,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创建省级文明村镇500个、省级文明单位500个、省级文明校园300所、省级文明家庭200个。(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87.持续深化文明培育。广泛开展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宣讲,编写大众化读本,推进新礼仪建设,培育一批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样板区、示范点。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统筹推进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推广一批县(市、区)工作经验。深化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山东好人等典型选树宣传,推荐重大典型纳入“时代楷模”宣传计划,评选表彰第九届全省道德模范。组织全省道德模范表彰会,评选全省道德模范60名、山东好人700名、山东好人之星40名。(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88.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强化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五有”标准建设,健全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评估体系,持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档升级。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制定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若干措施、志愿服务激励嘉许办法。推进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人群、为社会公共需要“五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化,打造务实管用的志愿服务项目。建好用好山东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89.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地。提升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品牌影响,持续打造人文综合论坛和国际文明对话高端平台,办好“2023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建强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加强对传统文化挖掘整理、研究阐发、价值提炼和对外传播,持续推出尼山杏坛、尼山讲堂,做好中心联合研究生院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90.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全面衔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印发实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保护规划》,推动实施项目库管理,抓好重点项目攻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91.推动“四廊一线”建设。加强对中华文化体验廊道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关于建设中华文化体验廊道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计划(2023—2025年)》。建立廊道重点项目库,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在国债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扶持。交通先行,打造一批自驾游车行线路,连通各交通节点。推出一批廊道研学精品线路,打造一批文旅研学品牌。编写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故事读本。(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92.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发展新业态,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以上。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围绕国家文化公园、文化体验廊道、文化传承发展片区,推进泰山新闻出版小镇、泰山博物院、国际文化大数据(泰山)产业城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建设山东手造展示体验中心,基本建成集产销、研发、宣传、展示体验于一体的山东手造产业体系,创建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20个以上。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推进山东省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印刷、数字创意等新业态。文化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93.举办系列展会。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山东工艺美术展暨“山东手造精品展”,加快完善数字文化产业链条,探索“新应用、新体验、新消费”的新鲜经验。举办青岛影视博览会,扩大青岛“电影之都”影响力,引领中国影视更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94.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聚焦“春秋风云”“派兵去山东”“咱家在山东”三大主题,推出一批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新生活的文艺精品。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提质升级。实施全民阅读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全省全民阅读大会、“齐鲁书香节”等重大阅读活动。各市每年开展不少于1000场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实施公益电影标准化放映提升工程,深化公益电影放映机制改革,推进城乡公益电影放映质效和覆盖面“双提升”。不断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水平,建设“山东数字农家书屋管理平台”,打造“数字书屋”品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95.深化传统文化研究。落实《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行动计划(2022-2025年)》,增加社科规划研究资金,加大对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儒家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彰显齐鲁特色的标识性研究成果。组织编纂《齐鲁文库》,加强传世文献等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出版利用,推出《齐鲁文库》600册左右出版成果。持续推进全球汉籍合璧工程。办好泰山论坛、黄河文化论坛、运河文化论坛、齐文化论坛,深入开展研究阐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96.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实施优质内容生产提升工程,建立以新媒体生产传播为中心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培养引进一批高水平内容制作团队,建设正能量优质内容共享库和齐鲁热榜平台。实施新媒体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工程,加强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元宇宙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打造国家级和省级媒体融合重点实验室。实施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工程,编制实施市级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方案,推动50%以上的市挂牌成立市级融媒体中心,建强县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实现与社会综合治理、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民生热线等平台互联互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97.实施“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品牌推广工程。建立宣传、网信、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多方面统筹联动的一体化宣推机制,建立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建设品牌官方传播矩阵,规范授权使用办法,建设“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全媒体数字化品牌库。实施专项推广计划,通过主题宣传、公益广告、直播带货、展会展览等多种形式,助力更多“鲁字号”产品和服务赢得口碑、开拓市场,实现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的双效提升。(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98.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推出一批景区度假区质量提升案例,印发实施《山东省海岸休闲旅游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新一批文旅康养强县评定,验收公布一批省级生态旅游区。策划举办“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渠道商大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99.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联合开展《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编制。结合“红色文化主题月”,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主题游径推介活动。完成《山东省珍贵革命文物图文大系》编写,出版《山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图鉴》。(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00.加强文艺创作生产。实施重点舞台艺术作品创作,重点打造好京剧《新海港》、柳子戏《大河粮仓》等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建设山东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101.制定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我省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明确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路径方法和政策措施,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基本遵循和具体指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2.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持续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遴选建设省级试点60个以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健全中小学协作发展机制,教育强校扩优行动中小学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省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0所以上。推进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遴选20个省级随班就读示范区,200所随班就读示范校。(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03.创新高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遴选确定一流学科建设“811”计划名单,组织制定建设目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初步形成学科尖兵培育方阵。省部共建探索现代职业教育建设改革新模式,编制职业教育资源与重大产业布局战略匹配方案。遴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修订发布一批专业教学标准。推进职业院校“双高计划”,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化专业(群)。启动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培养德技兼修的“齐鲁工匠后备人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04.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准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条件,制定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序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

105.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106.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省新增护理型床位2.5万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107.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菏泽分中心建成竣工,各市均建成一所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的医疗机构。(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08.争取优质医疗资源落地山东。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力争更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山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109.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创新县域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加快“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10.加快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应用的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动态更新的数据资源目录,不断增加数据应用场景。成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应用联盟,设立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建立黄河流域协作体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

十一、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111.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医疗救治资源储备。扩大加强免疫接种范围,筑牢免疫安全屏障。(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12.着力抓实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总监、有奖举报、专项督导、驻点监督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施公共安全提升行动,构建“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药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韧性城市建设,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应急厅)

113.着力稳金融防风险。深化“金安工程”,加强重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领域动态监测,及时识别和主动防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支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十二、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114.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对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构建统分结合、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协调推进体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各市、县发挥主体作用,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15.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建立先行区建设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问题发现、协调、解决、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116.强化督导检查。构建监测、评估、督查、考核闭环工作链条,建立先行区建设统计评价体系、目标指标体系,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用好用活督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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