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凉府发〔202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现将《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2日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存在困难和问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积极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
第一节 科学有序开发水电
第二节 加快建设凉山州风电基地
第三节 统筹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第四节 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展联动产业融合发展
第四章 推动电网提档升级
第一节 加快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第二节 优化州内主网架构
第三节 推动农网升级改造
第五章 加快气化凉山进程
第一节 加快天然气主输气管道建设
第二节 扩大天然气利用
第三节 理顺下游油气市场
第六章 强化能源安全保障
第一节 增强油气储备能力
第二节 统筹煤炭开采储备
第三节 强化电力安全与应急保障
第七章 推动能源转型升级
第一节 持续推进节能降碳
第二节 积极推动能源清洁替代
第三节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第五节 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发展
第八章 建立健全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第三节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第四节 强化安全生产
第五节 完善实施机制
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前 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脉,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州建成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时期。为适应发展新常态,把握发展新趋势,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把凉山建成具有影响力的优质清洁能源产业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四川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川府发〔2022〕8号)、《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川府发〔2022〕34号)和《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成就
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十三五”以来,金沙江、雅砻江水电基地加快建设,白鹤滩、卡拉等大型水电站核准开工,全球最高水平的百万千瓦级水电机组在白鹤滩电站投入使用,乌东德水电站建成投产,新能源项目大规模投产。2020年,全州水电装机3005万千瓦(扣除界河分摊),较2015年增加446万千瓦,增长率17.4%;风电装机368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335万千瓦,增长率1020%;光伏发电装机90万千瓦,较2015年增加75万千瓦,增长率500%。电力生产能力约达40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880万吨。
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凉山电网形成以500千伏为支撑、220千伏为骨架、110千伏为网络的主网架,建成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盐源、会东两座500千伏变电站,电力外送通道基本形成,电力外送能力达到2370万千瓦,在建通道电力外送能力16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外送电量约3700亿千瓦时。
电力电价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和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23家纳入水电消纳产业建设,用电容量16.8万千伏安,4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合同电量5.8亿千瓦时。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不断扩大,注册用户达428户,用户数同比增长106.7%,其中民营企业239户、占比55.8%。实施水电联动的雷波、甘洛、越西、德昌4县,实施电量8.51亿千瓦时。能源消费量从2016年的906.16万吨标准煤增长到2020年的939.81万吨标准煤,累计增长33.65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8.9%。
能源清洁替代加快推进。实施电能替代项目3个,改造燃煤锅炉、窑炉3座。公共交通清洁替代不断推进,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全州建成2619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站17座;目前全州新能源汽车3128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483辆,新能源出租车199辆,市政作业车180辆,社会车辆2281辆。能源惠民成效显著提升。全州城乡电网持续加强,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电压合格率达到99.9%。脱贫攻坚电力保障任务顺利完成,实施电力建设扶贫项目955个,全面实现43万贫困人口生活用电达标。建成光伏扶贫项目60个,装机13.2万千瓦,惠及659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二节 存在困难和问题
电力送出通道依然不足。凉山电力属外送型结构,丰水期电力外送比高达90%。截至2020年底,凉山电网各类型电站并网电源(不含溪洛渡、乌东德、瀑布沟、深溪沟等未通过凉山电网送出的电站)丰水期长期出力为2396万千瓦。凉山电网现有送出通道总送出能力为2370万千瓦,包括2回800千伏线路(锦屏—江苏苏南、雅中—江西)、8回500千伏线路(昭觉菩提—自贡洪沟3回线、昭觉菩提—乐山南天1回线、西昌月城—乐山沐川2回线、锦屏二级—乐山2回线),并承担攀西地区及西藏的富余电力外送任务(目前,攀枝花电网已接入150万千瓦、西藏电网已接入25万千瓦)。在白鹤滩2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2022年建成投产后,在不考虑新核准新能源及攀枝花市、甘孜州送出的情况下,丰水期总送出容量空间仅有520万千瓦,仍无法满足我州已规划的2400万千瓦新能源送出,预计丰水期送出缺口达1000万千瓦。
能源民生服务存在短板。我州部分地方电网供区和边远山区配网建设相对滞后,部分乡镇仍然存在“独立光伏”“小水电自供”“区域外电网”,供电可靠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电力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人民群众获得感仍然不足。能源供给形式单一,电能几乎为唯一选择,除电能外,仅在部分县(市)零星布有罐装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用气成本较高,极大影响了招商引资和居民生活成本。
能源体制机制和机制创新亟待深化。电力调度机制复杂,全州境内存在国调、省统调、地调、县调等多个调度层级,缺乏全州统一的电力调度运行平台,电力资源配置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地方政府对于电力调度的话语权也较低,难以充分调动优势电力资源支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电价形成机制不完善,电价难以及时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电价类型繁多,价类之间差异明显,网间趸售结算关系复杂,“低上高下”矛盾严重,电价政策缺乏灵活性,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平均电价水平偏高,留存电量等优惠政策落实不足,企业用电成本总水平较高,电力资源促进经济增长的效用不足。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双碳目标对凉山能源发展提出新要求。在全球推动气候变化等共同因素作用下,世界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大势已成。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远的经济社会系统变革,已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双碳行动将推动我国出台更有约束力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强化能耗“双控”,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清洁能源成为消费增长的主导力量,为我州建成全州重要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提供新的机遇。
科技创新对凉山能源发展提供新动力。能源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能源变革加速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迈入平价时代。新材料、新能源、储能、电动汽车、高效用电设备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能源系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进程加快。但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制约依然突出,先进储能、氢能、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的商业化路径还有待深入探索实践,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经济性、安全性、发展有序性等问题有待解决。
安全生产对凉山能源发展提出新挑战。随着凉山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电力集中并网,长距离输电线路进一步增加了森林防火压力。小水电总体呈老、小、散的分布特征,也对能源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基本取向,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清洁可靠用能需求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完善产供销体系,着力增强能源持续稳定供应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高质量建成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全社会能效提升,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推动主要用能产业绿色发展,打造中高级消费结构,提高能源生产率和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坚持惠民利民,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补强民生供能短板,加大对多样化能源需求的保障力度,着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能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协同高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制约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释放发展活力。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提升系统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
坚持筑牢底线,保障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发挥能源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适用超前发展,切实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补齐能源战略和应急调峰短板,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基本建成。2025年,力争全州清洁能源装机7000万千瓦左右,其中水电装机4100万千瓦,风电装机1200万千瓦,光伏装机1700万千瓦。
电力外送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凉山电网外送能力达到4170万千瓦,形成以特高压为骨干、500千伏为核心、220千伏为支撑的电力送出网架。
能源利用更加安全高效。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降低达到国家要求,能源系统效率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应急能力进一步增强。
表1 凉山州“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或累计增长(%) |
属性 |
能源综合生产能力 |
亿吨标准煤 |
4000 |
6573 |
64.3 |
预期性 |
水电 |
万千瓦时 |
3005 |
4100 |
36.4 |
预期性 |
风电 |
万千瓦时 |
368 |
1200 |
226 |
预期性 |
光伏 |
万千瓦时 |
90 |
1700 |
1788 |
预期性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重 |
% |
— |
— |
达到国家要求 |
约束性 |
单位GDP能耗降低 |
% |
— |
— |
达到国家要求 |
约束性 |
第三章 积极推进水风光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
第一节 科学有序开发水电
加快推进已核准大中型水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已核准小水电建设。发挥具备调节能力水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和在防洪、蓄水保供、水生态保护方面的综合作用。建成白鹤滩、乌东德、杨房沟、木里固增等水电站,继续推进会东大湾腰树、越西漫滩、木里东义河水电站建设,力争新增投产水电装机约1100万千瓦。
专栏1 水电建设项目
水电建设:建成投产白鹤滩、乌东德、杨房沟、木里固增水电站,继续推进会东大湾腰树、越西漫滩、木里东义河水电站建设,建成已开工小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新开发小水电。
第二节 加快建设凉山州风电基地
坚持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加快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建设。坚持风电开发联动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金沙江下游、雅砻江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风电装机700万千瓦左右。
专栏2 风电建设项目
风电建设:加快推进西昌牦牛山风电,德昌腊巴山风电,会理小箐村风电、黎洪风电,会东小街一期风电、小街二期风电、淌塘二期风电、淌塘三期风电、堵格三期风电、新云风电、大箐风电、鲁北二期风电、雪山二期风电,宁南果木二期风电、八岩风电,普格则洛日风电、马洪风电、乌科梁子二期风电、东山风电,布拖海博风电、拖觉风电、浪珠风电、九都风电、采哈风电,昭觉龙恩二期风电、补约风电、尼地风电、美甘风电、比尔风电、波洛风电、马觉风电、马洛风电,雷波阿合哈洛风电、龙门风电,美姑沙马乃托二期风电、四季吉一期风电、井叶特西二期风电、四季吉二期风电、九口风电、拉木阿觉风电,甘洛莫乃风电,越西申普风电、新乡风电、彩洛风电、板桥风电,喜德北山风电、玛果梁子风电、洛古合浦风电、瓦吉木风电、基打风电、根都风电,冕宁金林风电,盐源白乌风电、白杨坪风电、大坝梁子风电、后龙山风电、沃底风电、盖租风电、鱼坪子风电、长柏风电建设。
第三节 统筹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积极推进凉山州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整县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增加储能设备,开展光伏储能项目试点。鼓励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农、牧、渔光互补项目。“十四五”期间,全州光伏装机力争新增1600万千瓦。
专栏3 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光伏发电建设:1.西部基地。积极推进盐源、木里装机501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2.南部基地。积极推进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德昌装机304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3.东部基地。积极推进布拖、昭觉、美姑、雷波、金阳装机558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4.中北部基地。积极推进甘洛、越西、喜德、冕宁、西昌装机301万千瓦光伏建设。
第四节 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展联动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开发企业通过资源开发引进风电机组、光伏电池/组件、输配电设备等制造业落户凉山;支持新能源技术创新化,推动核心技术开发利用,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配套发展新能源科技研发、技术咨询、生产运营、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按“新能源+N”综合开发模式推动新能源和大数据、特色农牧业、文旅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企业支持凉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乡村振兴等。
第四章 推动电网提档升级
第一节 加快外送特高压直流通道建设
雅中—江西、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三条±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变电工程建成投产,攀西断面至成渝负荷中心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力争纳入国家、省规划。
专栏4 特高压电网工程
特高压工程建设:雅中—江西、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三条±800千伏特高
压直流输变电工程,攀西断面至成渝负荷中心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第二节 优化州内主网架构
完善电网结构,整体提高凉山电网对新能源装机比重提高的适应性和供电保障能力。优化电力送出通道,加快实施500千伏变电加强工程,新建布拖—叙府两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洛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百灵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等一批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强220千伏、110千伏网架和联网工程建设。
专栏5 主网架建设重点项目
主网架电网建设:白鹤滩特高压直流配套工程,白鹤滩送出加强工程,攀西电网加强工程,水洛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百灵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月城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普提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金沙江、雅砻江水风光互补500千伏新能源汇集工程,白鹤滩水电站送出工程,杨房沟水电站送出工程,成昆复线配套供电工程。
第三节 推动农网升级改造
以安全可靠供电为底线,保障民生为重点,持续建设新型城镇配电网,逐步将独立光伏、小水电自供、区域外供电区纳入农网改造范围,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持续缩短配网供电半径,增加配网互联度,提升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
专栏6 农网重点项目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建设:西昌河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雷波巴姑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经久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德昌中屯110千伏变电站增容改造工程,盐源下海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宁南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西昌—经久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会东红房110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会东新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甘洛候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木里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木里洛平110千伏输变电扩建工程,西昌—黄联牵π入经久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凉山布拖特木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官地—马道π入河西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甘洛蓼坪110千伏送出工程。凉山雷波城郊35千伏变电站升压输变电工程,凉山雷波元宝山35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等一批35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
第五章 加快气化凉山进程
第一节 加快天然气主输气管道建设
加快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打通用能薄弱环节,统筹优化管网布局,构建供应稳定、安全可靠的输气系统。推进攀枝花—凉山天然气管道,攀枝花—会理(会东)天然气管道建设,到2025年,输气能力达到10亿方/年以上。
专栏7 天然气重点项目
天然气重点项目:攀枝花—凉山天然气管道项目、攀枝花—会理(会东)天然气管道项目。
第二节 扩大天然气利用
提升城乡燃气普及率,发展燃煤替代。积极调整工业燃料结构,鼓励玻璃、陶瓷、稀土、建材、机电、轻纺等重点工业领域实施天然气燃料替代。科学布局LNG加注站、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推进长途重卡等交通领域燃气化改造。统筹规划涉电用气,促进天然气综合利用。
专栏8 LNG加气站重点项目
LNG项目:西昌市太和加气站、经久加气站、兴胜加气站、安宁加气站,昭觉县昭觉加气站,布拖县则洛加气站,越西县盐井加气站,西昌、雷波、宁南等加气站。
第三节 理顺下游油气市场
理顺燃气经营体制,采用市场化原则整合下游终端用气市场,引入优质气源,解决人民群众用气难、气价高问题,严格燃气使用规程,确保安全用气。
第六章 强化能源安全保障
第一节 增强油气储备能力
加强天然气应急储备和调峰能力建设,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布局,建成以地下储气库和LNG储罐相结合的天然气储气设施。
第二节 统筹煤炭开采储备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作用,逐步形成“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政府储备为补充,产品储备与产能储备有机结合”的煤炭储备体系。加强节能高效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应用,积极发展高效洗煤、配煤和型煤综合利用技术。优化区域合作,稳定凉外煤炭调入。
第三节 强化电力安全与应急保障
着力增强电力系统灵活性,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形成年最大用电负荷3%的需求侧响应能力。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强重点城镇和用户电力供应保障,加强极端情形下电力风险管控,强化电力系统网络安全,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电力设施抵御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冲击的能力。
第七章 推动能源转型升级
第一节 持续推进节能降碳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加快构建节约高效、清洁低碳的用能模式。鼓励工业领域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技术和设备,持续推进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组织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城镇节能降碳示范、煤炭减量替代等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实行重点用能单位分级管理。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计划。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效权交易。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引导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第二节 积极推动能源清洁替代
加大电能替代实施范围,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供暖供冷、家具家电等领域推进电能替代,不断提高电气化水平。持续扩大电能替代规模,重点在燃煤(油、柴)锅炉、窑炉、电烤烟、机场桥载、冰蓄冷、电驱钻井、电驱压裂等领域实施一批电能替代项目。
第三节 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善电动汽车清洁替代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建成竞争力强、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应用领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地区。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公交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换)站20座;积极推进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力争新增用户专用充电桩1.1万个,公共充电桩5000个;结合已建、在建高速公路网,形成州内高速服务区城际快充网络,力争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236个。
第四节 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科学研判电网、负荷现状,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分布式能源建设,鼓励配套储能设施。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建筑楼宇、产业园区充分利用分布式新能源,实现能源就地高效利用。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分布式能源商业运作模式。到2025年,力争建成分布式能源装机50万千瓦以上。
专栏9 分布式能源项目
分布式能源项目:大力推进会东、冕宁、昭觉等县(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其余县(市)分散式风电建设;大力推进德昌、雷波等县(市)整县(市)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工业园区、公共建筑、集中安置点分布式光伏建设。
第五节 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发展
推广储能技术应用,推动新兴能源技术装备发展,围绕关键技术、核心材料、装备制造等短板弱项,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大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大规模、大容量、高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储能技术发展,积极推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探索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商业化应用,不断提高储能电站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储能配置建设。
第八章 建立健全现代能源治理体系
第一节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探索培育售电侧主体,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序推进县级农网体制改革和独立供区、小水电供区移交划转。
第二节 加强区域合作
扩大和深化区域能源合作,强化西电东送电源侧定位,积极配合省政府,与浙江、江苏、上海等能源需求中心加强战略合作,提高水风光一体化电力消纳比重,争取“减碳价值”更多向地方倾斜。积极推动融入成渝经济圈,打通凉电外送新通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延链、补链、强链的整体思路,推动新能源联动产业融合发展,补齐新能源装备制造及应用、文旅、医药、基础设施等短板。
第三节 加强能源行业管理
加强能源行业制度建设,加强推动能源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程,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强化资源、环境、安全等技术标准,运用市场、信用、法制等手段,加强对能源市场主体行为的持续监管,防范安全风险。提高能源领域法制意识,推动能源行业依法行政。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遵循《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凉山州“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专项规划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为目标,提出能源生产、输送、应用等方面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总体要求,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在保障全州“十四五”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模式,突显能源高效、清洁、低碳环境效应成效。能源效率持续提高,加快能源集约、智能利用,促进能源技术创新。用能方式更加清洁,终端用气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普及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50%以上。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发挥能源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能源资源,依据规划布局能源基础设施,优化项目实施方案,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的环境保护。强化源头控制,积极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减少能源生产中的污染物排放。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环保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模式,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能源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贯彻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切实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水保方案和“三同时”制度,重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恢复,加强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和事故防范。
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提前协调能源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空间功能区划,加强对生态敏感区能源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根据能源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政务服务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围绕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推进相关工作。
第二节 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和约束,能源产业布局、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引领作用。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衔接,在发展目标、项目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方面的衔接。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试点示范和政策统筹,完善能源发展相关财政、投资、金融等政策,落实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推动能源安全储备、能源转型等重点任务实施。完善用地政策,加强能源重大项目实施保障。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强空间管控,统筹处理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与能源开发的关系。坚决落实环境影响评估措施和环境保护“三落实”制度,加强能源开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
第四节 强化安全生产
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为抓手,全面落实能源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能源企业主体责任。编制完善能源行业防汛抗旱、暴雨洪涝地灾抢险处突、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抓好能源项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储能电站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等级防控“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水平。
第五节 完善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评估,建立能源规划实施监管体系,重点监管规范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闭环管理,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加强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根据本规划统筹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提高科学管理、民主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