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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行业动态:4月1日起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统一下调

来源:液化天然气商务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23-04-13

4月1日起 上海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统一下调

根据《关于完善本市非居民天然气用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统一下调0.30元/立方米。本次调价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

江西赣州:加快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消除城市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4年,有计划地对各类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和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基本完成既有管道燃气用户立管、橡胶软管、燃气报警装置和安全阀等更新改造任务。到2025年,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并完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更高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3月28日,广西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并参考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借鉴了江苏、浙江、湖南、内蒙古、广东等地的立法经验,对原地方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

陕西省西安市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3月30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生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07元/m3,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2.79元/m3,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3.69元/m3。

《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涉及燃气的内容是:夯实化石能源生产供应基础。有序推进煤矿先进产能核准建设,推动在建煤矿尽快投产达产,增强煤炭增产保供能力。

(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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