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能源局关于修订〈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2〕1128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1〕85号)和《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焦化行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3〕173号)文件精神,现将鄂托克旗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及淘汰退出产能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77-6286217
附件:鄂托克旗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及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