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延文龙委员提出的第511号《关于解决乌海及周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工信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乌海及周边地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文件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区域内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
一、严格控制两高行业产能规模。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钢铁,铁合金,水泥,焦炭,电石,PVC,普通平板玻璃等新增产能项目,确需建设的需在区内实施产能减量或等量置换。项目选址必须进园区。乌海及周边地区严格控制新增焦化产能,确需建设的产能指标在区域内实行减量置换。海勃湾工业园区、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原则上不得新建重化工项目,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不再新上焦化项目。
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乌海及周边3个工业园区下设的7个产业园布局了煤焦化下游产业、精细化工、装备制造及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推动构建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培育新兴产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
三、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部分行业限制类装备退出的通知》等文件,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区域内已完成的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1.25:1。截至目前,区域内已退出电石限制类产能134.1万吨,拆除、停产铁合金产能31.4万吨。
四、推进焦化行业深度治理。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焦化项目管理的函》《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焦化项目问题整改的函》,列出项目清单、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审核盟市制定的焦化产能和技改升级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明确总量控制、产能置换等要求。目前,区域内停产焦化限制类产能502万吨。
五、推动重点产业绿色转型。2022年区域内实施工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等绿色化改造项目19个,实现节能量27.4万吨标煤、节水量319万吨,积极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2022年对区域内85户企业开展了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六、创建低碳、零碳试点示范园区。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四个园区建设低碳试点示范园区,在鄂尔多斯市蒙苏经济开发区等两个园区创建零碳试点示范园区。对低碳示范园区、零碳示范园区,根据新增可再生能源消纳对应的能耗量给予奖补。
七、下一步工作。一是推动限制类产能退出,2023年底前,完成区域内钢铁、铁合金、电石、焦炭限制类产能退出,推进区域高耗能产业升级。二是组织实施一批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创建,推动能效水平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