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我区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我委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报送的试点单位进行审核。经研究,原则同意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作为第三批第二轮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改革试点落地
请本批次试点单位所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燃气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研究,严格按照《广西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我区第三批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桂发改油气〔2023〕155号)的有关要求,指导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与上游气源方、中游管输方、下游用气方等单位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动试点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共同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确保试点单位供气安全
涉及改革试点的用户要依法合规选择管输企业,管输企业要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桂发改油气〔2023〕155号文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可靠供气义务,为试点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供气服务,保障试点单位用气安全,切实支持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工作。
三、持续释放改革政策红利
鼓励各市发展改革委继续认真梳理筛选条件成熟的企业,按照桂发改油气〔2023〕155号文的要求,在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燃气主管部门联合审定后,向我委申报参与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企业。我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推荐的试点单位进行审核及研究,并将符合试点要求的企业分批次纳入试点,不断扩大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范围,持续释放改革政策红利。
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盛沪 0771-232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