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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行业动态: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有序控制液化石油气增量

来源:液化天然气商务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24-07-09

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有序控制液化石油气增量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禅城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天然气方面明确提出:提升油气高效利用水平。完善天然气管网输配体系,扩建南庄门站,增强门站接收上游气源能力,提升管网输配能力。优先保障民生用气,积极推进“瓶改管”工程,有序控制液化石油气增量。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工业园区、交通枢纽、商务区等负荷集中区域灵活布局分布式能源站。推进福能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到2030年,力争新增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约66万千瓦。

加快天然气支线建设,大力发展城市燃气

近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推动云南省天然气南环线保山段建设,围绕“气化保山”目标,加快天然气支线建设,在适宜乡镇布局气化站、加气站,构建天然气供储销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燃气,加快“燃气下乡”工程,扩大居民生活用气和公共服务设施用气,提高天然气覆盖面。支持大型成品油企业在保山建设成品油储运设施。推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

《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近日,湖北恩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联动机制主要内容是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气源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和配气价格组成。联动范围包括终端销售价格和气源采购价格联动。燃气企业采购价格不区分气源采购价格形式,原则上按照同一区域内燃气企业采购的全部气源加权平均价格确定,包括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等。

福建泉州发布关于调整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近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气量,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的,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881元/立方米调整为3.331元/立方米;第二档气量,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457元/立方米调整为3.997元/立方米;第三档气量,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由现行的4.322元/立方米调整为4.997元/立方米。

 (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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