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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4-10-23

鲁工信绿发函〔2024〕44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加速释放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构建起全省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体系。按照《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评价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以下简称“试点基地(园区)”)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2024年度试点基地(园区)产业重点方向为工业固废类(赤泥)和再生资源类(废旧动力蓄电池、废钢铁、废铜、废铝),2023年县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量应满足《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评价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条件。

(三)试点基地(园区)应建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将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县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具备相当规模。

(四)试点基地(园区)应拥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实现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突破并开展了较好的推广应用,构建起了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二、申报材料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函,包括对县(市、区)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以及推荐意见。

(二)县(市、区)政府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申报函。

(三)申报试点基地(园区)的申报书,包括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近三年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结等。

(四)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经县(市、区)政府同意后报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五)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认真组织具备资格的县(区、市)进行申报,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努力打造一批试点基地(园区)样板,为我省工业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扎实稳妥推进。各市明确试点基地(园区)工作的方向和阶段性目标,以开展申报工作为抓手,加强资源统筹和工作指导,在项目建设、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在组织、动员和指导本区域试点基地(园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完备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于10月31日(星期四)前,以正式公函形式择优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发展推进处

联系人:郝文杰、孙继成,0531-51782885

电子邮箱:sgxtls@shandong.cn

附件:2024年度山东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园区)申报书.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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