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住建质〔2026〕2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试点推动苏州市建筑装备智能化产业发展,以智能化赋能、产业化布局、系统化治理为路径,提升建筑装备智能化管理水平、安全可靠性与服务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6年上半年,试点推动、集中建成1个建筑装备智能化产业园。围绕起重升降设备、土方机械、盘扣等关键装备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构建统一标准体系、搭建数字监管平台、强化政策协同;推动行业向产业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形成“核心园区+辐射全市”格局。
二、主要任务
1.建设核心产业园,全链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组建专业运营公司,建设产业园。产业园建成后年产值目标15亿元,税收总额目标1.5亿元。核心定位为引导优质建筑装备租赁及服务配套企业入园,聚焦新装备选型咨询认证、租赁维保、专业检测、操作人员培训、技术升级改造等全链条一站式服务。
2.搭建数字平台,协同监管。构建“苏州市建筑装备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通交易、租赁、维保、检测、使用全环节数据,支撑安全预警、资源调度与精准监管;建立园区内维保场地、建筑装备、技能人员共享及集中调度机制。
3.强化动态核查,严格管理。产业园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建筑装备动态核查初审,重点监控装备合规使用、安全状况、维保记录、检测报告及数据上传情况,实现入园、进场核验、使用监管、退场评估闭环管理。全市在建工地工程装备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依托平台实现“一机一档”数字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属地应保障产业园运营场所、道路交通及闲置用地供给,提供场地租赁优惠并配套支持措施。
2.链主带动。各地骨干建筑企业要积极参与产业园筹备建设,带动有潜力的建筑装备租赁及服务配套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
3.政策激励。市住建局加大推动产业园建设力度,对经认定的产业园报市政府挂牌推广,并对参与的骨干企业予以激励。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