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住建发〔2026〕2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推动葫芦岛市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葫芦岛市民政局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葫芦岛市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辽宁振兴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履行国家维护“五大安全”使命,把握“五个转变、五个更加注重”,坚持稳中求进、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内涵式发展为主线、城市更新为抓手,建设具有葫芦岛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
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在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安全韧性、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城市体系,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1.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引擎。立足“东北连接京津冀门户城市”定位,夯实沿海经济带重要支点地位,聚焦设施互通、产业承接、服务共享、能源保障、农产品供应、文旅联动等领域,融入全省发展大局,深化与京津冀双向联动和朝阳等市的协同合作。优化港口布局,构建“一港四区、两翼多点、优势互补、一体协同”发展格局,打造开放型经济核心承载区。叫响“北方黄金海岸、四季康养胜地”品牌,打造集休闲、文化、康养于一体的高品质文旅体目的地城市。全面统筹城乡建设、生态保护、医疗教育、科技创新、现代产业等领域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海名城,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促进中心城区与县城协调发展。聚焦“优化布局、特色支撑、县域补短、城乡融合”四大主线,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质、特色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强化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构建城乡互补、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格局。
3.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立足葫芦岛地域特色,衔接国土空间规划,锚定东北连接京津冀门户城市、环渤海重要临港产业基地、滨海文化旅游名城发展定位,构建“多规合一”体系。以全域规划统筹城市发展全局,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做到科学规划、刚性执行,为城市治理提供系统方案,推动城市功能升级、品质提升、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
4.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推进“千百亿”产业集群建设,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强石化、冶金、船舶、泳装等重点产业链,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发展核产业及清洁能源产业,做强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发展现代海洋经济,加快建设“海上葫芦岛”。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积极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打造多元消费热点,推动文旅体商融合,培育文旅新业态,激发市场活力。支持葫芦岛高校面向全市发展战略,强化人才、科研与产业协同。
5.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立足滨海特色、海绵城市示范与历史文脉优势,完善城市规划更新体系,精准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可持续模式。开展城市体检,整改民生痛点,推进片区更新、有机更新。
6.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排查城市存量资产,在符合要求前提下,简化规划调整与用途变更程序,支持存量空间功能置换、兼容使用,提升利用效率与活力。支持国资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挖掘老旧厂房、闲置楼宇价值,通过产权交易等方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依法妥善审理相关纠纷案件,强化法治保障。
7.推动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托葫芦岛市国土空间规划,以港口为核心,优先保障港口和重大工业用海空间。建立铁路、公路、港口多式联运协作机制,简化货物中转流程。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管委会+公司”实质性运行。优化外籍人士来葫服务政策,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优化人居环境,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8.改善城市居住条件。深化“人房地钱”联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系统推进“好房子”建设,不断提升住房品质。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飞线治理、适老化改造与电梯加装,持续补齐居住短板,不断提升群众居住幸福感和获得感。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积极推房票安置,促进商品房去库存和群众满意安置双赢。建设完整社区,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5分钟就业服务圈”,补齐服务短板,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聚焦“一老一小”,发展嵌入式养老,扩大普惠托育,深化医养结合。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物业监管,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融合。到2030年,建成10个高品质完整社区。
9.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升级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干线+支线”客运网络,开通农村预约客运。升级公安交通指挥平台,构建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智慧供水,推进水厂管网改造,降低漏损。实施新型基建,推动IPv6演进升级,增强设备接入承载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布局边缘数据中心节点,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强基提质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升城市集约发展水平。
10.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覆盖城乡精准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拓展“六助”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惠及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提高医保支持力度。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推进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支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全面提升住房服务保障精准度与覆盖面。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提升制度普惠性。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城市。
11.推动绿色生产。围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协同推进重点领域降碳增效,探索市级碳排放预算管理。严格“两高”项目管控,推动能效、环保绩效达标提档。建立市级碳核查队伍,强化重点行业碳监管,有序推动重点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鼓励建材企业发展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推动智能电网与新能源协同发展,提升能源配置效率。在园区内构建“水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固废综合利用”一体化体系,助力绿色低碳发展。
12.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星级绿色建筑,实行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监管。贯通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全产业链,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绿色建材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推进构建全国统一绿色建材市场,提升建材应用比例。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与装修,扩大规模化应用。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
13.践行绿色生活。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地下水保护管控,健全水资源节约利用机制。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扩大热电联产供热能力,提升集中供热覆盖率。加强禁燃区高污染燃料设施监管,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与分类管理。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完善“1+6”对口协作机制。支持大型商超设绿色产品专区,推广节能低碳商品。鼓励运输企业推广新能源车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14.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街头游园等小微绿地,提升城市绿化水平。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海湾,强化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和入海排污口管理。聚焦城市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综合效能等短板,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改造,着力消除城市管网空白区,持续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处理效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深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强化建筑垃圾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推进重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及治理试点。
(五)守牢发展底线,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15.加强房屋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严格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监管。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运维与应急救援能力,深化“生命通道”整治。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危旧桥梁改造及城市挡墙治理,推进群租房专项整治。搭建燃气、桥梁、供水、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监测感知系统,实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16.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以信用约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危化品、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消防、渔业渔船等重点领域,健全风险分级管控,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智能精准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全链条闭环管理,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7.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健全市县两级传染病定点救治网络,提升救治能力,完善分级分层分流救治机制,强化基层首诊筛查。整合市县乡村四级监测力量,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快速响应机制。支持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提供心理干预与疏导服务。
18.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体系,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整合防洪排涝力量,实行防洪排涝全过程管控。建设和升级应急避难场所及配套设施,补齐县、村应急短板,强化“平急两用”。完善“市级统筹、县域覆盖”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整治易涝点,落实地下空间防淹措施。整合数据资源,实现信息共享、预警与处置联动。
(六)赓续文脉基因,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19.推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开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全域资源数据库。分级分类编制保护传承规划,构建“市级统筹、县域细化”体系。用好用活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管理使用。聚焦历史文化街区、重点历史地段及历史建筑,推广多元应用场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非遗与旅游、文创、体育赛事深度融合,实现文体旅双向赋能。
20.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结合“山海相依、城海相融”城市特质,明确城市风貌定位与特色分区,确立城市天际线、建筑风格等管控要素,精心打造城市精品工程。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挖掘老地名文化内涵,推动新建地名彰显地域历史文化。
21.筑牢城市文明根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书香葫芦岛”建设,打造“节气书语,读享四季”阅读品牌。在公共文化场所建设“小而美”嵌入式文化新空间。串联兴城古城、龙湾海滨等核心景点,打造特色旅游线路,以科技赋能景区智慧服务与文化传播。依托本地体育场馆资源,承办国家、省级重大赛事,举办群众性赛事,推动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商贸等融合发展。
(七)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
22.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健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加快城市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一委一办一平台”功能,推动数据整合、资源共享、高效联动。厘清城市管理与相关领域执法职责边界,健全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强化城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建设,配齐执法力量、完善保障、规范流程,以精细化管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23.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以“数字葫芦岛”为抓手,提升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除特殊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推进企业、民生领域“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县区综治视联网全覆盖,构建市、县、乡(街道)、村(社区)互联互通体系。推进“幸福新社区”建设,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引导物业企业参与网格议事,提升社区服务效能。优化小微公共空间,整治背街小巷,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24.加强城市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城市二期工程,提升群防群治与协同处置能力。优化12345热线受理渠道,推动与社区网格深度融合。加强社区工作者与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评价。推行“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联动模式,增强基层法律服务。强化困难群体帮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与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信访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组织实施
通过建立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举措,切实做到党委把方向,政府负总责,部门牵头抓、属地抓落实,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闭环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同向发力。建立城市发展评价体系与可持续投融资机制,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等资金渠道。各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